有些公司營運方式,或是什麼....都是要核對身份証上的地址,居住地,配偶...等等等如果不透過卡面作為辨認依據,那就必須透過掃描條碼來顯示個人資料如果沒有透過掃描條碼來顯示資料...那不就產生漏洞?為了防止漏洞,又要民眾提供更多佐證資料來核對?這樣就產生許多問題了1.個資全部外洩2.有心人透過卡片,達到自己想要的目的關於配偶欄,就註明「已婚」不就好了嗎????跟狗結婚也沒人鳥你啦
ebola01 wrote:(中央社記者陳政偉台北13日電)內政部研擬推動晶片國民身分證,有意取消配偶欄,相關構想正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眾開講」開放討論。針對取消配偶欄的想法,有網友提出是否「方便外遇」的質疑。(恕刪) 第三者都不知道交往對象結婚了嗎我看是腦死才有可能
沒那回事 wrote:第三者都不知道交往對象結婚了嗎我看是腦死才有可能 你的問題應該改成外遇者不知道自己已經結婚了嗎?新聞都播過有男人重婚,兩個老婆都不知道對方存在了。我贊成配偶欄取消因為我未婚不想讓陌生人知道每次拿出身份證對方翻到背面看然後問你還沒結婚哦真煩人基本上我也希望身份證和駕照合一每次重要場合都要雙證件拿政府發的駕照還不能證明是本人,簡直莫名其妙!駕照還發3張, 一張輕型,一張重型機車, 一張汽車,
ionlyliveonce wrote:你的問題應該改成外遇...(恕刪)基本上我也希望身份證和駕照合一每次重要場合都要雙證件 我反而覺得因為是因為重要場合雙證件比較保險,以及有的只需要健保或身份証其中一張就好,所以反對合併(兩個證件一起弄丟的機率比較低)與取消照片…還有就是有時配偶欄也是一種方便,因為可以證明某某人是我老婆,所以她可以享受我的某些優惠福利,以及我可以代她做某些事…雖然掃描晶片也可以知道,但很多時候某些申請只能寄紙本的copy,晶片派不上用場,我也不想讓人家掃晶片時知道過多的事,太整合反而有風險
supersd wrote:還有就是有時配偶欄也是一種方便,因為可以證明某某人是我老婆,所以她可以享受我的某些優惠福利,以及我可以代她做某些事 怎知是不是同名同姓?現在很多人皮夾一不見,就全部證件都不見了,當然包括身分證和駕照。換證件要跑不同地方,沒有必要也沒有道理。
blood0819 wrote:感覺呢,這是通姦除罪化的變相作法因為通姦除罪目前還是反彈太大取消配偶欄,只要外遇第三方說不知道就沒事了 我是認為通姦罪本身就有點怪了跟第三者通姦,兩人合意搞到要坐牢本身就很奇怪而且通姦除罪化本意只是廢除刑法坐牢的部分民事上還是可以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