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士弓 wrote:
突然想到一個問題一銀...(恕刪)
不同
涮涮鍋 wrote:
1.在假扣押執行前因為"好像不行"而擋下用戶提領現金?
存戶(名)是建築師,不是其妻子,非存戶要提錢必須先證明有授權,銀行有權懷疑她所為的提款未經授權,程序上先打回
2.連絡台南市官方未盡到保密原則,要求對方不得透露金額,導致對方隨意脫口說一千多萬?
妻子非客戶,銀行提報台南市官員,"非存戶"想要來提錢1000萬,與保密義務無關
同理例如詐騙集團帶老婦去銀行提錢,如果銀行跟警方和媒體聲稱詐騙集團想取款數百萬、跟保密義務無關
3.此銀行分行人員又未盡保密義務,隨意透露提領金額給不肖媒體
個資法規範銀行不得洩漏客戶秘密,但其妻子並非客戶,又沒提款成功,無法證明帳戶內確有1000萬
媒體報導"銀行說妻子想提1000萬"是基於事實跟公益報導,何來不肖,銀行也沒有侵犯客戶(建築師)權益
但是如果是建築師本人來領情況又會不一樣?
債務人財產被強制執行查封之前,銀行如果不讓他提款是違反契約,可能要付損害賠償責任(民事賠錢責任)
但是面對這種死了一百多人的悲劇,如果銀行明知假扣押裁定過了,執行命令還沒來為了怕客戶提民事告訴,而忘了自己的良心
見利忘義的銀行,才是真的爛銀行

*~艾力克斯~* wrote:
準備一千萬也要段時間?
如果真是這樣那這家銀行太不給力了,
我家人就在銀行工作,
每個櫃員起碼要放一兩百萬,
而且提領大額絕對不是通報市政府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