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看法的特點是:先從加害者角度考慮,其次是社會治安,受害人的公道排後面。
中華文化不是這麽看的,判刑主是要了彰顯公平正義,對後來的潛在犯罪產生阻嚇作用,也還受害者一個公道。
這種看法的特點是:先從社會治安角度考慮,其次是受害者的公道,加害者的人權排後面。
這毋關什麽民主不民主,不要什麽事情都扯上民主。這是基於文化、考慮角度的不同,有不少人被西方文化荼毒太深了,洋人不管說什麽都奉為金科玉律啊。

我認為中華文化這種好多了,美國司法也是接近這種想法吧。
新疆大陆人 wrote:
台湾是民主的地方,...(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