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CHEN2006 wrote:因為在台灣,政治影響...(恕刪) 司法是執行法律的單位,民眾不信任的是司法,因為沒有確實依法律執行。大家會這麼憤怒的原因是如果事情是發生在自己身上,那豈不是一輩子完蛋。解釋法律的單位也是司法,也就是說這條法律完不完善是依法官的自由心證。
陳小春2525 wrote:司法是執行法律的單...(恕刪) 法官也是依據法律判決,但是誰給法官自由心證的空間?例如有教化可能,是不是要有更明確的規定,或是科學數據佐證,不然誰知道?就像有人說合法但不合理,沒有違法事證你也無可奈何,要法官羅織罪名嗎?不合情理的部分是不是要想辦法更進一步去規範,才不會讓合法不合情理的事情一再發生。
因為台灣人民理盲又濫情呀批評司法不公的人有幾個真的看過判決書?有幾個真的蒞庭聽判過?還不就是看著蘋果怎麼寫就怎麼罵奇怪咧,平常不是會揶揄~~小時不念書,長大當記者嗎現在怎麼記者隨便寫,自己也不查證,不思考就全盤接受這樣沒有比記者更蠢嗎?自由心證也不是法官隨便他幻想,還是要從證據去推斷事實但事實很容易推斷嗎?例如看到張三拿著刀子要砍李四,請問張三就一定是犯罪人嗎?有沒有可能是李四先砍張三,張三正當防衛後奪刀,才變成張三拿著刀?有沒有可能是李四突然生病,張三是醫生找不到手術刀,只好順手拿把刀要幫忙開刀救李四?事實根本是神才知道的事情法官只能從證據慢慢推敲事實,人在做神的事情,難道不會出錯?台灣人就自以為聰明,看記者隨便寫寫,就好像親臨現場一樣,覺得就是這樣深信不疑法官在審判庭審查一般人看不到的證據後,做出不一樣的判決大家就狂罵司法不公???
千萬別再開放任何部門直選!司法太專業,直選程度落差太大,就像這屆立委……唉~雖然目前法院出很多奇怪的判決,但要引入陪審制……再等等吧,別又像教改,什麼都學西方,學個四不像,到頭來只是更糟。法院一直都有開放旁聽,閒閒沒事的人去聽聽別人辯論也不錯。
謝謝小春大跟ML大的回覆其實想法很單純,由司法院自己推派出來的司法院長,讓人民有個可以宣洩跟鼓勵的對象。讓法官知道如果好好做宣判,總有一天可以當上院長。但又回到前面大大們所說,到最後容易淪為專為某些族群服務的政客,變的不是法官了。所以請各位大大鞭的小力一點 只是有時候常常搞不清楚,到底媒體上面所發表對司法不公的看法,是大部分人的想法(全民的60%以上),還是只是少數人(沒過半人數)的看法呢?會不會司法始終讓人無法相信,是因為媒體所篩選過後的報導有關呢?
法律見解都是「自己人」搞出來的一個死板板的法條,偏偏學說、實務會有不同解釋判例著名的法學者(台大教授)創立出來的學說,也不見得大家都會支持甚至淪為少數說、無人採最高法院法官的判例亦常被學者批判、圍剿,但法官才不鳥學者、法官亦經常性自創名詞、理論,他們都自覺很有道理學生們也覺得有道理,那當然...你都看他們出的教科書,當然知其道理例一:制度性保障、社會倫理限制、期待可能性,補充性原則等等...例二:305條 恐嚇危安罪(如你恐嚇對方要她死,但對方並無心生畏懼,無罪)法條有明文規定嗎?並沒有所以說,亦可說是隨人解釋中文字意、抽象且博大精深,模糊地帶之所在沒跟社會溝通,僅在司法巨塔內獨自造車自然搭不起共信互賴的橋樑
IU妹妹 wrote:台灣人就自以為聰明,看記者隨便寫寫,就好像親臨現場一樣,覺得就是這樣深信不疑法官在審判庭審查一般人看不到的證據後,做出不一樣的判決大家就狂罵司法不公???...(恕刪) 審判既然是公開的,那為什麼有些證據不能攤開給大家看呢?不過依法官自由心證以及證據排除原則,法官審理案件是可以只挑選自己喜歡的證據。新任總統蔡英文在就職演說中提及,十月將召開司法國是會議。蔡英文表示,台灣的司法失去人民信任,無法有效打擊犯罪,是人民普遍的感受,因此將在今年10月召開司法國是會議,透過人民實際的參與,一起推動司法改革,讓司法不在只是法律人的司法,而是全民的司法。小英總統已經指出人民不信任司法的關鍵處了,大家只是希望司法能有效打擊犯罪維護公平正義而已,只是改革能不能成功就是未知數了。前任總統司法改革失敗,不知是不想改革還是遇到某種黑暗勢力阻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