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炸海苔 wrote:啊我不是問你法律有規定這次要由誰接受道歉嗎?那幾位士兵不就是跟那幾個代表道歉了不可以嗎?你連最基本不能的理由都說不出來呀法律就沒有規定不可啊你偏篇要去質疑幹麻你闖紅燈然後要去跟7-11道歉說你對大家做了不良示範法律有規定你不能這樣嗎? 感情用事……
我愛炸海苔 wrote:那個影片不就是動保團體代表不滿的人們進去營區接受道歉...(恕刪) 不對,一個動保團體代表不了誰,軍方只需要對社會大眾以及...受害者家屬...道歉,不需要對任何特定動保團體道歉。EAPON wrote:他們應該是受害者家...(恕刪) 選你正解,受害者家屬接受道歉乃是天經地義之事,既然家屬都出面了,這件事也可以作個了結了。倒是不知他們什麼時候去跟其他家人吃飯,觸犯動保法可能。
看了影片實在令人憤怒,那三位虐狗是有錯,但有資格審判的是法官,請問那些動保團體有何司法權?此影片更看出軍中高階「長官」為了自身權位連自已的武德都可以棄置一旁面對無司法權的民間組織團體如此卑微,看完此片只有一個字XXXXX,去當解放軍都比當台軍好多了!!!
pp2016 wrote:有人覺得死一隻狗是小事!因為天天吃豬雞牛魚都沒感覺啊!因果到頭終有報,等著吧! 倒想問問看死一隻狗是什麼國家大事大到足以撼動國軍?你都不覺得民情有點失控到匪夷所思的程度嗎今天如果換成是一個白目的伙房兵抓了老鼠然後吊死並錄影po上網還會有這麼多人跳出來到國防部及營區抗議? 還是多數也只會平常心無視而已?其實認為死一隻小狗沒什麼的也不是多數主流聲音而且犯錯的人也接受了處份後續若還有其它什麼法律責任,相關檢調若要追究大可以依法處理就好還在不滿什麼,想無限上綱到什麼地步呢?
claude0630 wrote:你吃不吃雞肉??我...(恕刪) 我家還養了幾隻魚呢~每天餵啊餵的也養出感情了,而且每次那幾隻魚看到我就會主動游過來我也覺得那些魚被我養的胖胖的超可愛的~有人覺得吃個魚是小事,因果到頭終有報,等著吧!
人是人,狗是狗,法律怎麼規定就怎麼處罰。要罰金、公佈姓名、照片、違法事實,這都是法律規範的(雖然我覺得動保法規範得有些過頭)。錄影直播公開道歉或者「接受道歉」,這是超過法律規定的,動保團體也不是司法機關,是私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