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可復工 法院:遠雄聲請停止停工處分獲准


絕代蝴蝶 wrote: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為維護安全、防範危險之措施或設施範圍內,裁准停止執行停工處分,可抗告。

府:法官判決不合理,繼續上訴。

我有沒有156了,幫PTT已經想好回擊詞,看我一拳打腫你們這些支持合法、合理的刁民臉

絕代蝴蝶 wrote:
台北市政府去年5月...(恕刪)


猜猜這次柯P要拉誰出來救援?
1.馬一九
2.郝冰冰
3.媽~媽~

lyjchen wrote:
可是停工理由是與圖說不合, 為什麼建物與圖說不合那是遠雄的責任吧. 法院沒說"與圖說不合"的停工理由不成立..(恕刪)


與圖說不合是因為市府拿前一版圖說,來對照已申請變更並核准的第二份圖說,才會產生圖說不合,這還有得瞧啦,看好戲.
很好奇ptt那邊對這樣的新聞會是怎樣的言論所以跑去看了一下
發現一面倒說是柯p的勝利,原因是因為老趙本來就要修好,而且還要額外花錢去修
真是神邏輯..哈
沒看到市府現在頻頻放話....

就知道開始急了.....

此判決打臉了全面停工說....

連這一次市府已經被法院打臉2次了

春風吹又生 wrote: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恕刪)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在撤銷停工處分判決定讞之前,為免造成路過民眾生命安全受危害,
因此今天裁定市府不應該命遠雄全面停工,
該工程已完成部分必須有適當措施防範坍塌等危險,
但也沒有裁准遠雄可以全面復工

所以法院只是要就已建部分 遠雄需做好工地安全維護管理
katsumi wrote:
府:法官判決不合理,...(恕刪)

另一種說辭”86%人民不相信司法,為了公平正義,抗告到底!"...
遠雄很聰明呀
知道有柯市長在的台北市政府已經無法溝通
所以不管柯市府怎麼發函,遠雄就是不鳥
改向法院直接走訴訟途徑
再拿法院的判決來逼柯市府

其實不管最後結果如何
台北市民已經注定是輸家
一個重大公共建設延宕至今毫無解套的方向
可悲可嘆
sincostan wrote: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恕刪)


該工程已完成部分必須有適當措施防範坍塌等危險
但也沒有裁准遠雄可以全面復工。

如果大巨蛋主要結構必須要全面完工(適當措施)才能防範坍塌等危險,你能不讓遠雄施工嗎?

屋頂和外牆不全部固定封起來,颱風來時不會有公安疑慮嗎?

你要怎麼認定何為適當措施?

如果大巨蛋如台北市政府所說違法不依照核准施工圖面施工,法院應該判定遠雄不許復工以保全證據,為何判可局部復工?

KuanCheng wrote:
很好奇ptt那邊對...(恕刪)
這跟上次仲裁展延工期是一樣的道理,明明是北市府輸他們也能洗成贏.....

自我感覺良好。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為維護安全、防範危險之措施或設施範圍內,裁准停止執行停工處分,可抗告
既然北市府贏了法院幹嘛說可抗告?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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