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護孕妻勒斃賊勇夫判有罪定讞

35cm wrote:
當真...拜託開開...(恕刪)

如果入侵者是黃種人,有機會拼無罪~
黑人以前可以試試,不過現在不行了~
但是如果是白人,最好三思而後行~

飛翔的魚 wrote:
北市男子何柏翰前年...(恕刪)

各位屋主還是趁早洗洗睡吧!
之前法官都已認證"闖空門刺死男屋主強姦女屋主者有教化可能"
chanmingtao wrote:
你這不是在提示本案...(恕刪)


兩邊的情況其實並不同

服部剛丈事件,

日本學生是無害走前院在車庫前被射殺,

卻被法院依據堡壘法宣判無罪,

而日本學生親屬提民事賠償勝訴後美國屋主脫產。


台灣護妻勒賊,

是竊賊已侵入房屋並試圖攻擊屋主在壓制中呼息不順、之後送醫不治,

結果是屋主被判防衛過當,

接著竊賊親屬要求數百萬民事賠償.....

要我是屋主我也脫產~~~


台灣的法律一向就是保障違法的人,懲罰守法的人。

亞利安星人 wrote:
兩邊的情況其實並不...(恕刪)


看不出來有什麼不同

本案屋主還是可以脫產啊

這不是你教的嗎?
亞利安星人 wrote:
台灣護妻勒賊,
竊賊已侵入房屋並試圖攻擊屋主在壓制中呼息不順、之後送醫不治,
結果是屋主被判防衛過當,
接著竊賊親屬要求數百萬民事賠償.....
...(恕刪)


這是兩個不同人說的喔

屋主說他一回家去上廁所
看見廁所有人並且攻擊他
所以壓制他並問你是誰?

屋主老婆說她聽到廁所有爭吵過去看
對方說我只是來偷東西,不會傷害你們
然後她老公把對方壓制在地...

1.打死不明人士事後發現是小偷?
2.對方承認是小偷求饒卻還打死他?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Cornelius wrote:
在美國的阿姨有三把槍
只要闖入庭院的
射殺都沒刑責...(恕刪)


不要亂說,美國沒有這麼亂,而且台灣人口密度遠遠高於美國,美國那一套不適用,在紐約等人口密度高的州,這一套也不適用。

就算在德州,郵差來寄信、快遞來送貨、警察來敲門你開槍看看會不會有罪。

有人闖進你家,你在合理範圍內自衛是合法的,但是你不能殺人,人家沒命代表你的自衛超過了合理範圍,所以沒有刑責是不可能的,但是本案情有可原,從刑事角度來說有最但輕判是合法合理的。

從民事角度來說,需不需要賠償是另外一件事,我覺得如果真的要賠錢,才會讓人很難以接受。
我覺得完全沒事 是不太可能的
chanmingtao wrote:
看不出來有什麼不同...(恕刪)


屋外土地上跟已經入侵屋內沒有不同啊?

台灣做賊真是不錯的職業,

偷到賺到、失風跟屋主拼了就好,

拼贏殺人強姦可教化吃免錢飯,

拼輸讓親人告事主賺安家費~


Gugugu wrote:
1.打死不明人士事後發現是小偷?
2.對方承認是小偷求饒卻還打死他?
...(恕刪)


打死?

小偷是被莒拳打死的嗎?

節錄蘋果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816/929732/
本案發生於前年10月25日晚間,何男(31歲)與當時懷有8月身孕的妻子回家,黑暗中發現張男(47歲)躲在浴室,何男質問:「你是誰!」見張男不答且一手似持有兇器,擔心站在門口的妻子遭襲,奮勇力阻張男衝出浴室並扣頸壓制在地,警員獲報到場將張男送醫,仍因窒息不治。一審認定何男防衛過當,依過失致死罪判刑3月、緩刑2年。

這是哪一種打擊技?
我想法官也盡力判了,殺了人要無罪不太可能,希望民事那能不賠或是賠個十幾二十萬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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