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iWong wrote:禁搭便車條款當時也是華航說好的現在又反悔了裝死囉(恕刪) 以工會立場來看,當然不希望有人搭便車因為如果去抗爭跟沒去抗爭的人都獲得一樣的權利,下次就叫不動人去抗爭啦大家都會想說等別人去,自己領好處就好所以可以理解華航現在答應所有人都可以領相同的外站津貼,讓所有人都搭便車反正擋也擋不住,乾脆大家都領一樣,順道裂解公會團結想法也是可以理解站在一般人角度來看公會去爭取到了糖果,華航評估後,不限工會成員,發給每個人都有糖果結果現在公會竟然要抗議說不准給沒去抗爭的人糖果???難道華航認賠給所有人糖果也不行???外人看來工會就是在耍小脾氣呀,這樣也抗爭,甚至要罷工???套句之前流行的網路用語你有想過一般大眾的權益嗎?沒有,因為你只想到你自己..這種工會要是再罷工,根本社會上沒人要支持,看準風向好嗎..
venus0256 wrote:其實不用講那麼多光一點,當時談好的協議可以片面不履行就值得上街頭抗議了至於覺得他們的訴求不合理,那當初高層就不要答應當初明明可以協商,可以討價還價的是你們高層一口答應全部條件的,還誇口說是最會談判的但既然答應了,不管條件如何就是要履行不能答應後,現在才來翻案說訴求不合理總之人言而無信就是畜生雖然這個政府短短幾個月做出畜生的行為也不是一兩次了 你簽任何合約的時候 如果違反善良風俗或者國家法律 要不要履行阿 ??
jack0101 wrote:你簽任何合約的時候 如果違反善良風俗或者國家法律 要不要履行阿 ?? 能簽合約的人,應該都已經過了需要將合約拿回去給父母簽名(觀看)的年紀吧所以,你簽任何合約之前難道都沒有用眼睛認真看,用腦子認真理解合約條文的內容嗎於是就希哩呼嚕的簽下去讓合約中有違反善良風俗或者國家法律的條文就這樣變成合法的?若這樣,能怪誰自己打合約時就得看清、想清,不然要打合約是打好玩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