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CHEN2006 wrote:
麻煩你看看起訴書再...(恕刪)
這個早就看過了。
為什麼建商一次可以蓋幾百間房也可以蓋幾百次,但這幾百間房倒了卻只能算一個罪?
你認為呢?
VICCHEN2006 wrote:
一塊未安裝好的石頭過了二三十年因地震掉下來砸死五個人,當初施工的師傅要判多久?
...(恕刪)
VICCHEN2006 wrote:
期間說不定還有人去動過這塊石頭。
...(恕刪)
VICCHEN2006 wrote:
至於為什麼只能判業務過失殺人一罪不二罰?去問問檢查官和立法委員諸公吧?...(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