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shin wrote:
大部分的科學研究認為同性戀是天生的,
其他動物也發現有同性戀(例如黑猩猩、綿羊...)
既然天生的自我認知是這樣,所以男男戀或女女戀~~當然是正常!
古代戰爭吃人肉,所以正常?
也有人獸交的史料,所以正常?
有些發生過的事,它只是事實,不表示正常。
法律是普世價值,不因特定族群需要而設立。
若因同婚而修法,那麼近親結婚可合法否?
同婚若可產生單方血緣子女,那麼代理孕母可合法否?
目前卡住的地方就是法律,影響條文太多。
甚至有人以「同志結婚關你啥事」的立場,似乎反對者即惡人,
那麼,政府可以設立風化區,大家不用掛心富人稅率問題。
因為,關你啥事。
實際上,同志結婚的法律,會影響整個社會。
我本來不反同志,但這件事之後,我發現,
不挺同志的人,都被貼上歧視的標籤。
為什麼要歧視反同志?反同志也是價值觀。
所以我開始反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