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侶盟 提出了婚姻平權法爭議 有限, 未送立院的草案,會把台灣帶向沉淪

chiashin wrote:
大部分的科學研究認為同性戀是天生的,
其他動物也發現有同性戀(例如黑猩猩、綿羊...)
既然天生的自我認知是這樣,所以男男戀或女女戀~~當然是正常!


古代戰爭吃人肉,所以正常?
也有人獸交的史料,所以正常?
有些發生過的事,它只是事實,不表示正常。

法律是普世價值,不因特定族群需要而設立。
若因同婚而修法,那麼近親結婚可合法否?
同婚若可產生單方血緣子女,那麼代理孕母可合法否?
目前卡住的地方就是法律,影響條文太多。

甚至有人以「同志結婚關你啥事」的立場,似乎反對者即惡人,
那麼,政府可以設立風化區,大家不用掛心富人稅率問題。
因為,關你啥事。

實際上,同志結婚的法律,會影響整個社會。

我本來不反同志,但這件事之後,我發現,
不挺同志的人,都被貼上歧視的標籤。
為什麼要歧視反同志?反同志也是價值觀。
所以我開始反同志!
XD⋯統獨都搞不平了,現在要我們認同捅屁眼,這個社會是有病嗎?有病要看醫生啦。不認同說我歧視,就是歧視啦,行不行?不行違反歧視法。現在是怎樣?變成同志萬歲,亂搞無罪嗎?
TfhC wrote:
為何你認為同志是正常...(恕刪)


婚姻不是指人跟人之間關係嗎??難道不是?
夏語天 wrote:


婚姻不是指人跟人...(恕刪)

這就是問題所在,婚姻的確是人與人之間之間約定的制度,但是不能以愛來偽裝,我們不要說父女,母子,就以堂表兄妹來說就好了,我們倆人相愛為什麼不可以?而且100年前是可以的喔,我要求以後也都必須以愛為名開放表堂兄妹成婚。
牠們還要通過反歧視法,以後連反對機會也沒有,台灣價值觀錯亂越來越嚴重,幾乎已經沒救
如果你是男男戀或女女戀所生的在來說正常!!不是我們歧視他們!是他們自己歧視自己才須要搞的那麼高調
chiashin wrote:

這要看你正常的定義...(恕刪)


全世界的科學研究沒有人敢篤定同性戀是天生的,今天居然讓你個不知那蹦出來的說是天生,看樣子應該要頒發諾貝爾獎給你才對。
人出生沒有腿,本來就是不正常了(生理上的層面),這跟你的同性戀不正常(心理上的層面),完全八竿子打不著關係,居然被你這天才拿來當比喻!
最好就事論事,別扯上政治,看了就討厭!!
看看國外的血淚經驗吧!

https://youtu.be/Cd4jvdu9Na8

https://youtu.be/gLdGwLVcx2w

https://youtu.be/jHNvHt1m_Uk

https://youtu.be/eAKAflug8Co

https://youtu.be/AoTcHEsLzig

https://youtu.be/f-NyaVmvsf8
台灣經濟一塌糊塗不搞 每天時尚搞同性戀雞巴平權有夠虛不踏實倒是積極得不行 也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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