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穆辰 wrote:但在法律上,狗本來就是物而已,本來就不具備法律能力。畢竟在法律上狗就是物,就是個畜生而已。這也是事實不是嗎! 法律誰訂的?你怎麼會知道在狗的世界沒有律法?況且【人】也分種族,難道愛斯基摩人制定漢人是【物】身為漢人的你也同意?世間萬物本就該互相尊重,為何人類的律法能去定義狗是【物】,這不是自大,甚麼才是 李穆辰 wrote:狗更不可能是自然人!除非你家的狗哪天會開口說人話了再來說嘴吧!如果哪天狗會開口說人話懂得意思表達了,那到時候再來討論殺狗是否會成立殺人罪了吧? 笑死人,狗可能還覺得你在講甚麼外星語咧所以,再問你一次,當【人】比較屌?
界門綱目科屬種如果覺得自己跟高跟鞋結婚,或是冥婚,甚至跟貓狗,因對方無法表示【不同意】,而不被限制那就等著有很多人說他們是佛祖的妻子,耶穌基督的妻子,教宗的老婆,神父的太太,過不久,就等著耶穌基督的小孩,釋迦牟尼佛的小孩誕生吧明明在談人類,偏要無限上綱,讓我想到南非白人統治時,美國種族歧視時,告訴黑人:我不歧視你,但餐廳要隔離,海灘要白人專屬,學校不許黑人入學......似乎回到100多年前的時代
想不出名字 wrote:界門綱目科屬種如果...(恕刪) 我記得遙遠以前除白人外其他人種確實不被視為人類,是被當成動物。這是歧視。此外,有些動物學家主張要把黑猩猩也列為人類,因為根據人類的定義:會使用工具,他們也做得到。難道只因為他們毛比較多,這樣就可以歧視黑猩猩?
tdbigman wrote:同樣的,開版的也一樣,不同物種就不是人,你腦袋有問題嗎?我們在談論人的事,不同物種,就不是人,是東西。東西是沒有人權的。...(恕刪) 這是智人霸權歧視其他人種的心態!難道尼安德塔人就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