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y2013 wrote:
不禁想問,
拒絕同性...(恕刪)
現在是人權,立法過後變歧視,全世界的同婚國家都有立反歧視法。我們國家有性別平等教育法。
綸擬辟市 wrote:
為什麼挺同婚的人反對另立專法,很大的一個原因是:另立專法的背後意圖到底是什麼?
像是「原住民專法」、「身心障礙者專法」,通常都是在法律上提供這些少數族群特別「優待」的部份,
所以另立專法保護。
而目前想推的「同志伴侶專法」,卻是一再強調與現行婚姻法幾乎相同,權利、義務不變。
那不就是告訴大家「同志伴侶專法」的目的,就是要把「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區隔而已。
當同性戀者與大多數的異性戀者在社會上負擔了相同的責任與義務時,
卻因為性對象不同,就需要被立法隔離。
綸擬辟市 wrote:
現在我們認為理所當然的一夫一妻制,其實是近百年來才出現的。
歷史的長流中,婚姻制度從母系婚、近親婚(埃及古王朝)、買賣婚、童養媳、一夫多妻...
一路因為人們的觀念、社會變遷而修改,
家庭的觀念更不用說,以前是多代同堂,現在是核心家庭,這都是不停在改變的。
TfhC wrote:
真的有愛,就會提早...(恕刪)
TfhC wrote:
如果還不滿意,嫌麻煩,伴侶法就是幫你們解決這方面的問題,為何要反對,真搞不懂你們到底要什麼?
...(恕刪)
綸擬辟市 wrote:
不過當面對同性戀者時,明明是相同條件,但是就會覺得他們「不值得」、「不配」使用婚姻制度。
這時候請問你覺得差異在哪?
綸擬辟市 wrote:民法 第二章 婚姻:
不過當面對同性戀者時,明明是相同條件,但是就會覺得他們「不值得」、「不配」使用婚姻制度。
這時候請問你覺得差異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