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rboted wrote:
我尊重同性,有同性的朋友,但反對修民法,並反對國家積極推動同性運動

我尊重同性的選擇,
但如果要推同性婚姻合法化,
完全是違反自然法則,
修改民法有很強烈的宣示意味,
我一點也不覺得對社會有任何正面啟示,
台灣社會已經夠自由了,並不干涉擇偶的自由,
但同性戀成為合法的婚姻關係,極為不妥。
chunpingyu wrote:
為什麼我反對?因為孩子都還在學習階段,甚至根本還不懂什麼是愛什麼是健康的性.
修改民法後,誘導甚至誤導孩子,同性之間可以光明正大求愛,甚至告訴他們同性之性才是正常的;同性之愛才是正常的,告訴他們我們用來上廁所的肛門原來還可以性交.無法生育,就去收養一個孩子就好.
chunpingyu wrote:
通過法令,影響的不但是婚姻孩子,甚至改變性別也將會是合法化
chunpingyu wrote:
請問為什麼要限制近親不得結婚?難道是怕生出有問題的孩子造成家庭與社會負擔?但我也相信近親婚姻也很快會到來,因為你開放了一項並告訴所有人有愛就好,難道近親不是愛?近親可以結婚的因為同性相愛以結婚,近親為何不可?
chunpingyu wrote:
原來他們並不需要生孩子,原來並不需要正常家庭,因為未來課本會告訴他們不一定需要男女之愛了,學校設立第三性廁所,他們將不再有男女隱私.大家都經歷過國小國中高中階段,對於性的探索階段,對於性的嘲笑開玩笑的階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