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同性婚姻才是保護女兒將來不變成可能的受害者


droger wrote:
最近這個版面忽然開...(恕刪)


贊成同婚才是保護女兒將來不變成可能的受害者~

把女兒嫁給同志說成是受害者這說法本身就對同志帶有歧視,

嫁給同志就算受害?就不幸福?

怎不說她在協助先生走回人生正軌?

我本來不反同志結婚的,

但看到現在越來越多光陸離奇的說法、遊行活動與主張後,

我也改變立場反對現在修改民法的作法了,

這只會讓台灣更亂而以,男不男女不女,如果一個gay 你口頭上還要稱牠某某小姐,一個T你還要稱他為某某先生,這是實名制的結果,因為法律認證,我相信很多gay不喜歡人家稱他為某某小姐,有些宗教國家本來就不認同同性存在,而且你認為G跟T有辦法生出下一代的G跟T,或許在多年以後人類會找出基因突變的問題,或許是基因食物吃太多,或者是人性越來越脆弱,你可以去享受同性的生活,以台灣來講尚可以接受,但是要立法我覺得不是那麼妥當,因為這個族群並沒有繁衍的能力,也就是說:我們去立法保障一群不存在的族群,或許在未來就會有很多人因為逃避異性戀或者不願意承擔養兒育女的責任,而選擇進入這一個族群,看起來好像理所當然,事實上只是人類創造出一個不存在的物種,立法說明了,這個族群勢必成為孤立的一族,因為你們再告訴別人的一件事,我就是跟你們不一樣,就跟政治狂熱一樣,有些人要弄個台灣國,自己以為跟別人不一樣,事實上你們跟別人並沒有不一樣,完全只是一個心靈上的轉換,或許有一天這些G或者T,也會突然想做回自己,因為人的本質是不會變的,有些人的堅持只是受到別人的刺激,又如同宗教入魔者,你認為他本來就是入魔嗎?另外一提,目前的重點並不是同性婚姻,而是在於條款夾帶的領養小孩條款喔!以及婚姻關係的中止,這裡完全沒有任何法律責任,想結婚就結婚想離婚就離婚,想養小孩就養小孩,沒有所謂的忠誠條款,這只會衝擊到原本異性的結婚關係,這條款過了,對台灣的社會沒有任何貢獻,G跟T也有雙性戀,到時候真的會很亂。

dennis10 wrote:
是的 我們的意見都是...(恕刪)

覺得我算尊重了,不尊重言論的人更惡劣的還多著
所以你的意思就是,同志為了追求幸福只能去國外才能結婚。瞭解

qwertyqwerty wrote:
看來女性比同志更弱勢...(恕刪)

同志很多都有在幫忙女權運動喔,所以這次婦女新知基金會也才會一起協助婚姻平權


禮誠工作室 wrote:
出問題的是那一位 同...(恕刪)

現在還沒有真正證實有效的性傾向轉換治療出現,謝謝

droger wrote:
同志很多都有在幫忙女權運動喔

好棒棒喔!但同志不能結婚請不要牽拖"女性會因此成為受害者",這一點也沒有幫助到女權

亞利安星人 wrote:
贊成同婚才是保護女兒...(恕刪)

前面有說這篇本來是因為媽媽親子版在吵同性婚姻有個爸爸有女兒我才舉這例子,但是後來被移到時事版來
本來我的邏輯是,讓同志們可以有自己的生活,而不是每個人都照舊有的男女結合價值觀去走
把女兒嫁給同志說成是受害者這說法本來是因為說同志兒子被逼著要結婚而讓另一個女性連帶受害

OK 那個人願意依照你的邏輯,所以如果你有女兒,你願意讓她去協助同志走回正軌嗎

藍色小章魚 wrote:
這只會讓台灣更亂而以...(恕刪)

如果有確實的性傾向轉換技術,那這個討論就又是另外一回事的,但是現在就是沒有
droger wrote:
所以你的意思就是,同志為了追求幸福只能去國外才能結婚。(恕刪)


我的意思是
不管民法修不修 專法立不立 台灣的同志都可以追求自己的幸福 在國內國外都可以
同志也是成年人 也受法律保障 有自己的意志 根本逼不動吧~
台北的西門町還有一塊同志聚集區 時代早就不一樣了
一些荒謬的事情早就是好幾代前的事了
希望您不要誤會我的意思

也許我的語氣重了些
但對最近類似像你文章中所引述的論調真的蠻反感的
一直在攻擊和歧視異性戀 撕裂整個社會族群
實在不希望再繼續推波助浪了
如果不快請見諒 就當是我個人的意見吧~~
droger wrote:
讓同志們可以有自己的生活,而不是每個人都照舊有的男女結合價值觀去走

OK啊!那為何不能接受另立專法,各自適用不同法律過自己的生活,非要修民法來改變其他人習慣且接受的生活與價值觀?
droger wrote:
覺得我算尊重了,不...(恕刪)


所以沒有可以證明,就 放棄治療 了?

這個根本就是 藉口 不是嗎? 連法官都認為 殺人犯 有教化的可能,為何 同性戀 就不可以 治療 呢?

這又回到 同性戀 是 先天 還是 後天 造成的!

若是 先天 那又何必要去 感染 他/她 人呢?
若是 後天 就一定可以受到 治療 !

願不願意,就是看 同性戀 自已願不願意承擔責任!

世上太多苦難,不是只有 同性戀 會有,老拿這一個 藉口 來逃避,怪罪他人。這個就是現今的社會風氣啦!
傻綠班的鴿 8:17 ━━━━━━━━●━━━ 14:50 ⇆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
dennis10 wrote:
我的意思是
不管民...(恕刪)

我必須說荒謬的事情真的還有,你所謂的追求幸福很多都是跟家裡絕裂換來
或許人生就是必須有捨才能有得
不過我確實是沒有要攻擊所有異性戀的意思就是了

qwertyqwerty wrote:
OK啊!那為何不能接...(恕刪)

其實專法如果不是有比給一般人更多的附加保障
其實法律本身是有隔離意味的,就像南非跟美國都實施過種族隔離制度
但是最重要的是,現在所謂的專法根本連一個字都還沒生出來過
那想要支持修改民法的人為什麼要捨棄一個已經進入一讀程序的法條
去期待一個根本連個子都沒有的專法泡泡?
至於專法,如果是同時適用同性異性的伴侶法,其實有些人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現在只有口頭在說,還沒有出現在國會當中

禮誠工作室 wrote:
所以沒有可以證明,就...(恕刪)

已經有很多性傾向轉換治療被證實失敗,所以同志族群也真的有人嘗試過了
他們被電擊,注射荷爾蒙,甚至喝符水驅魔

現在很多同志願意承擔所以出來爭取自己的權力



droger wrote:

前面有說這篇本來是因為媽媽親子版在吵同性婚姻有個爸爸有女兒我才舉這例子,但是後來被移到時事版來
本來我的邏輯是,讓同志們可以有自己的生活,而不是每個人都照舊有的男女結合價值觀去走
把女兒嫁給同志說成是受害者這說法本來是因為說同志兒子被逼著要結婚而讓另一個女性連帶受害

OK 那個人願意依照你的邏輯,所以如果你有女兒,你願意讓她去協助同志走回正軌嗎...(恕刪)


這樣不會讓你的論證變得合理啊~

因為一個男同志受不了壓力去拖個人陪葬,

怎麼也是同志和他的家人問題比較大不是嗎?

他家人不接受同性戀會接受讓他男男婚?

還不是會要他找個女的來改變,

那開放同婚對這案例來說根本無關。

拿個案來套全部本來就是以偏概全。

異性婚也有婚姻不幸福的,

難道也要禁異性婚?

我女兒若滿20歲說實在他想幹甚麼都是他的自由意志,

能改變一個是一個,

還是同志朋友會害怕改變?


我比較好奇的是男同志可以大方穿著內褲遊街卻沒辦法跟家人溝通或斷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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