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oger wrote:
最近這個版面忽然開...(恕刪)
贊成同婚才是保護女兒將來不變成可能的受害者~
把女兒嫁給同志說成是受害者這說法本身就對同志帶有歧視,
嫁給同志就算受害?就不幸福?
怎不說她在協助先生走回人生正軌?

我本來不反同志結婚的,
但看到現在越來越多光陸離奇的說法、遊行活動與主張後,
我也改變立場反對現在修改民法的作法了,
dennis10 wrote:
我的意思是
不管民...(恕刪)
qwertyqwerty wrote:
OK啊!那為何不能接...(恕刪)
禮誠工作室 wrote:
所以沒有可以證明,就...(恕刪)
droger wrote:
前面有說這篇本來是因為媽媽親子版在吵同性婚姻有個爸爸有女兒我才舉這例子,但是後來被移到時事版來
本來我的邏輯是,讓同志們可以有自己的生活,而不是每個人都照舊有的男女結合價值觀去走
把女兒嫁給同志說成是受害者這說法本來是因為說同志兒子被逼著要結婚而讓另一個女性連帶受害
OK 那個人願意依照你的邏輯,所以如果你有女兒,你願意讓她去協助同志走回正軌嗎...(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