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ffany wrote:
其中,
吳馨恩到反同舞台前脫衣喊口號,警察包圍保護驅離,
同時有媒體被反同群眾阻擋拍攝,
事後吳馨恩就在臉書及公民行動影音資料庫發表一篇文情並茂的文章
【彭婉如命案20周年,我在反同場內被「輪暴」】
讓人不禁猜疑,
這一切流程是事先計畫好的,
到遊行現場踢館只是為了藉機打擊對方陣營的名聲?
如果看蘋果和民報的新聞說明,
實在無法體會「輪暴」在哪裡。
這是民主社會,
挺同反同都有遊行的權利,
一人一周不要互相踢館好嗎?(恕刪)
這招小喬不是才剛用過
果真系出同門


BenitoT wrote:
有人助跑飛踢,簡直...(恕刪)
andy0617 wrote:
個人鄙視暴力,支持...(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