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綠子0822 wrote:
法律的訂定有一定的...(恕刪)



立法委員年薪兩百萬以上
這還不包括其他額外津貼
立法修法本來就是它們的工作
修法的正當性不是基於法條數字

如果只是基於反對修民法的立場
就覺得其他人說什麼都是胡說八道
那就沒有討論的必要了
asemia wrote:

立法委員年薪兩百萬以上
這還不包括其他額外津貼
立法修法本來就是它們的工作
修法的正當性不是基於法條數字


如果只是基於反對修民法的立場
就覺得其他人說什麼都是胡說八道
那就沒有討論的必要了



我沒有說其他人胡說八道啊?

這是你心中的OS吧,

任何事情都有討論的必要,

就是因為基於對於雙方的主張的不了解,所以更有討論的必要,

透由雙方的討論才能讓事情越來越清楚與透明,化解彼此對對方的誤解,

光靠貼對方標籤(歧視或宗教背景)是說服不了對方的,但如果你是影響其他不知情的民眾,這並不是可取之處,

我是文章中提及說如果你不了解不修民法希望另立專法的主張為何,

光憑質疑對方宗教與立場是動搖不了這群民眾的主張與希望守護的價值觀的。




另外修法的正當性與與法條數字是兩回事,不能畫上等號,

況且我所說的並沒有說法條數字啊?

我說的是詳盡規範,

再來你說的正當性,請問你修民法與同性婚姻的正當性又何在?



Audrey103 wrote:
是嗎 我只看到TVBS有報一下下

你講的各大電台是哪幾家?? 真的有一分鐘?

yahoo那裡的電子報 ,只有什麼醒報 ,風傳眉有報一點點啦,

其他的主流電子報完全噤聲...






自由時報

反同團體萬人聚集夢時代挺同也到場表達訴求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906424
反同婚拒修法//北中南護家大會師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058464
拒絕同婚修民法台中萬人街頭遊行抗議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906414


蘋果日報

反同婚 台中3萬人民群聚上街頭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61203/1003762/%E5%8F%8D%E5%90%8C%E5%A9%9A%E3%80%80%E5%8F%B0%E4%B8%AD3%E8%90%AC%E4%BA%BA%E6%B0%91%E7%BE%A4%E8%81%9A%E4%B8%8A%E8%A1%97%E9%A0%AD

聯合新聞網

北中南串連反修法10萬民眾上街頭
http://udn.com/news/story/1/2146077

中央通訊社
反同性婚姻 中市民眾上街頭
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612030286-1.aspx

雅虎新聞

挺同遊行遍地開花 反同12/3上凱道
https://tw.news.yahoo.com/%E6%8C%BA%E5%90%8C%E9%81%8A%E8%A1%8C%E9%81%8D%E5%9C%B0%E9%96%8B%E8%8A%B1-%E5%8F%8D%E5%90%8C12-3%E4%B8%8A%E5%87%B1%E9%81%93-064317634.html

聯合早報
台湾反同婚大游行 白衣民众聚集凯道
http://www.zaobao.com.sg/realtime/china/story20161203-697878

苦勞網
下福盟十萬人上街不只反同婚也反多P 反通姦反性解放教育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7050

101傳媒

婚姻家庭全民決定 反同婚遊行逾10萬人
http://www.101newsmedia.com/news/28553#ixzz4Rywhrnwd

風傳媒

反同VS.挺同街頭互嗆 大遊行照片說出故事的真相
http://www.storm.mg/article/197345


踢斷人肋骨的新聞我就不貼了
但不要怪媒體噬血
這種戲劇性的新聞才有點閱率

怎麼不看看伴侶盟的真面目?

要婚姻平權,還是革命?
──當同性婚姻爭取合法


許秀雯指出,允許多元成家是毀家廢婚的一種方式,在政治上實作是要允許多元成家,改變家庭跟婚姻的意義,毀掉父權的婚姻、家庭。「如果很單純地談概念性的毀家廢婚,在政治上沒有支力點」,她認為,毀家廢婚派不是對立面,相同點大於相異點,最大的相異點在於,運動上正面擴大制度的包容力,而不是在理論面提倡毀家廢婚。選擇開放選擇,酷兒自由進入家庭、婚姻,可能就會改變家庭、婚姻的風貌,「有權利不去實行,與沒有權利是不一樣的」許秀雯說。

同性婚姻不是單一議題,卡維波表示,要改革的是婚姻制度和其意義,而不是只有同性婚姻合法。同性婚姻要和「人有自由結合的權利」連結在一起,並且反對性忠誠、生殖等規範壟斷婚姻意義,因此在推動同志婚姻的時候,必須同時照顧不婚者、未婚者、同居者、外遇者、通姦者的利益,而不是獨自壟斷婚姻的意義,繼續建構婚姻內外的利益落差。卡維波說,正是因為同性戀的差異與多元,單一的議題反而可能會分裂自己,擴大議題,團結更多包含同性戀以外的改革者。

這些人和伴侶盟以及同性婚姻法案又是什麼關係,
有興趣的自己查吧。
莫零 wrote:
你說得適用型,應該...(恕刪)

我哪裡跟你談邏輯了?
我指的是你那段話
用各團體名稱帶入通不通
如果不通
難道你對宗教就沒有歧視問題嗎?
宗教就不能介入政治?
那同性戀該不該介入?
那藝文團體該不該介入?
這是一貫的道理
不論宗教、藝術、或是任何團體
都是這塊土地的一部分
若說宗教沒有介入政治的理由
那只是你對佛道的闡釋
而宗教不完全是教人出世的
多數宗教的教義是教人入世

再來就是伴侶盟解密了
這世界越來越兩極化
台灣什麼時候出現過少年自殺潮?讓宗教進入校園又是哪些宗教?只有基督教?請問基督教在學校的單位是什麼?

找了一下連結,明明不是只有基督教,文章卻因為要針對基督教,所以扭曲事實只說特定宗教,進而說要用宗教極右派掌權,PTT看世界的角度還真奇怪啊!

如果政府只讓基督教進入校園,其他宗教卻不被允許,那政府早就被這個宗教操控,還需要後面那些參政的活動嗎?有點邏輯和腦袋都知道這種八卦版文章真的只是八卦而已,不要太認真了。

而且政治這種東西常常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宗教推出候選人就會讓這些人當選以後乖乖受宗教領袖操控?把人心想得這麼簡單,果然只是八卦版的水準,只是茶餘飯後閒聊的程度,不要太認真相信啦。

http://www.ater.org.tw/%E6%95%99%E8%A9%95%E6%9C%88%E5%88%8A/%E8%87%BA%E8%A9%95%E6%9C%88%E5%88%8A%E7%AC%AC%E4%B8%89%E5%8D%B7%E7%AC%AC%E4%B8%89%E6%9C%9F%E7%B6%B2%E8%B7%AF%E5%85%AC%E5%91%8A%E7%89%88/%E8%87%AA%E7%94%B1/010.%20%E9%99%B3%E6%98%8E%E9%BA%97%E3%80%81%E8%98%87%E6%98%A5%E8%8A%AC_%E5%BE%9E%E5%9C%8B%E5%B0%8F%E6%95%99%E5%B8%AB%E8%A7%80%E9%BB%9E%E7%9C%8B%E5%AE%97%E6%95%99%E5%9C%98%E9%AB%94%E6%8E%A8%E5%8B%95%E6%A0%A1%E5%9C%92%E4%B9%8B%E7%94%9F%E5%91%BD%E6%95%99%E8%82%B2_page111-114.pdf

asemia wrote:
3.護家盟們要求性平教育退出校園,因為以前台灣出現少年自殺潮時,政府讓宗教進入校園做生命教育課程,其中最大的團體,就是基督教團體,例如彩虹媽媽和真愛盟,之後時代變遷,當校園漸漸把這群教授基督教價值觀的人員授課時間減少以及零碎化,並將他們的時間很多都分配給真正的性別教育團體後,基督教深恐自己的勢力和話語權喪失,所以引發真愛盟遊行,抗議政府推行性平教育,並抹黑性別平等教育,同時基督教會開始決定推派出自己的候選人,參與政治(2014信望盟參加立委選舉)

5.台灣這批基督教極右派的目的是掌權,把台灣變成基督教國家,他們誓要打下七大山頭,從媒體/文化/家庭到個人,台灣近幾年基督教人口增長20倍,也就是20萬人,20萬人的十一稅和20萬張選票不容小覷,他們目前雖還打不進中央,但信望盟已有人在台中北或北屯區經營,目標是下次的議員選舉,只要能選上議員,就能逼迫教育局去換下在學校的性平教育,全部改成基督教的反同+恐性+守貞的價值觀教法(目前台灣只有兩成學校沒有使用到這些極右派教學法)

"個人意志干政" 根 "宗教干政" 有啥不同?

只差在你的價值根基是 "你自己"或是"宗教經典" 而已

別人意見不同就說是"歧視"(言論思想自由是不是自由權?)

別人參與公共議題就說違反人權?(參政權是不是自由權?)

你可以說別人的意見跟你不同。

你可以說自由才是最重要的。

但是如果你用"有信仰"跟"沒信仰" 來針對特定議題,要特定有信仰的人不能參政或是發表意見,

就是在限制別人的自由。

你可以說是歧視,提出根據,大家來檢視,來思考,別人接不接受是一回事。

美國立法的趨向是自由主義至上,要在法律上不帶價值觀,也就是拋棄所有的既有價值(宗教、傳統),以保護自由為第一優先。
我也可以將這定義成新的宗教,自由教。

台灣在這方面要不要跟進還是要大家來決定

個人反修民法
fj510 wrote:
個人反修民法


反對修民法+1

都讓你合法了
還要貪啥
我不懂

法律是道德地底限
特殊狀況在底限開條路給你走
並不是歧視

歧視兩字就算你不讓別人說出口
別人還是歧視

消彌歧視狀況這是要花時間的
趕只會有壞效果
現在還不到那時候
我是無神論者
我可以吐口水在你們所說任一教的神上面
那我反對修民法,就是他媽的什麼教嗎?

我反同是出自於,自已對下一代的負責而已

題外話:
根據盖洛普調查機構(WIN/Gallup International)發佈的一項最新調查顯示,2015全球有11%的人自認為是無神論者,不比你們同志少吧。(2013是13%)
那聽你在這邊唬爛的成份也很高耶!有多高?一丈這麼高吧?
真是白痴的言論!
同性戀已經是病態了,現在尊重完還要強制認同?他媽的什麼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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