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omenon1110 wrote:
破產政府會付,不過之...(恕刪)
政府年金破產就是全民買單,總不可能把教育以及國防預算拿來發年金吧?
skistosais wrote:
葉崇琦用最極端的例子推算,若連續投保國年民金
40年,所繳保費為51萬5,082元,如果從65歲開始請
領、平均餘命17年,則可領取183萬3,062元,幾乎
領回3.5倍的錢,難怪葉崇琦會說:「這是一件很划
算的投資,如果你有能力,一定要去繳。」
http://news.sina.com.tw/magazine/article/54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