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運將犯罪廢執業證照 大法官:違憲


EAPON wrote:
這種釋憲方法,台灣...當一個律師有詐欺、背信的前科依舊能執業的時候
民眾遇到又被誆了要鼻子摸了自認倒楣嗎?
(恕刪)


綜合以上,再加一個有殺人犯前科,都可以當司改委員了,台灣人真是倒楣.

jerry_liu426 wrote:
不愧是法官中的"大"法官
那是什麼?
還是恐龍

嗯,比較"大"隻的恐龍。

YTCHOU wrote:
台灣真的完了 現在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也遭恐龍淪陷
"Welcome to 鬼島"
現在可以反問哪條法律沒有違憲了
那麼法官是終身制..應該自己就違憲了..因為不平等..

Aztic wrote:
那麼法官是終身制.....(恕刪)



我覺得,應該差不多往後要有連鎖效應產生了!

以後應該會有很多案件、行政訴訟、民眾都會想尋求「釋憲」的司法救濟,這樣會造成許多亂象吧!

偏向律法條文的「文字」做解讀,這樣會不會悖離了現實的真實面!?

我今天看到這新聞真的是傻眼!!!

條文、制度是應該更加完善、合理,但如果想越加細分、分明,說不定會變成更加紊亂、矛盾,漏洞反而更多、更易讓人們所操控、玩弄。

aopen168 wrote:
我猜他們在鋪梗,目的在引起眾怒後.最後會放大絕:因為這也違憲那也違憲,所以舊憲已不合用,故廢除另立新憲.
我猜對了嗎?水表在戶外喔....(恕刪)

開門!有你的宅急便!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那貪汙犯不就應保障人權
繼續當公務員辦公
甚至選總統才對對嗎?
-----------------
下一個應該是要推廢死釋憲,這些小咖的議題先放出來測試風向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