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不賺錢當然不是公共建設"唯一"考量
但收益如何反映了部份實質效應數據
這數據是衡量公眾需要性的必須重要指標
用眾人納稅錢建設事務難道不應該考量
建設之"延續性"好服務更多人擴展其效應?
假如只因納稅錢做公共建設就不需注重收益
那地方各式營運成本又何必要收錢服務呢?
直接開放本地人免費搭乘或使用當成福利既可
說穿了無法如此就是資源是有限的
地方收入根本無法無條件地承擔此服務成本
自身建設有收益能自負盈虧最好
這才有延續性才能讓更多包括子孫享用
當然納稅人也是可以自爽就好不顧及往後
這樣一來就跟之前各地方政策發老人年金相同
如政策性買票就地分贓直接發完就沒了
有一任沒一任大家自己看者辦
若"重大交通"建設地方也可以無視效應與收益等
直接當成社會福利及基礎建設來運用
(高雄或苗栗思維拿眾人錢圖自身名聲與地方私利)
如此龐大金額預算全做當期短線操作
自身政治後果就請自己嘗不要一直打別人口袋主意
而且相對也就更不該"舉債"做建設讓子孫還
各人造業各人擔
世上沒這種"就你最聰明"之道理在
再者內文也沒有做如此表示
題目就明說也用了"政治藝術"這中性字眼
可有人卻創了假議題"收益"來迴避"效應"問題
只提片面部份就來解釋等於全部與結果
這叫見樹不見林犯了以偏概全兩分毛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