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zibin wrote:很簡單,行車紀錄器、路上監視器都能錄影存證,1080P的攝錄影機,對牌照辨識可是很清晰可辨視的。我是非常希望交通部能開放某些違規事項(如闖紅燈、並排停車、闖平交道、逼車...危害社會的行為),對檢舉人發出一定比例的檢舉獎金。...(恕刪) 這麼簡單的話以後警察都躲在警局裡喝咖啡吹冷氣看監視器畫面就好了出來巡邏幹痲?也不必買雙B當紅斑馬把買紅斑馬的錢省下來多裝幾支4K監視器不是更好?
Deoxyribose wrote:國道警察表示:你這是要處罰違規重機還是處罰我們啊?有人可以想像一下國道警察該如何取締違規大型重機? 現在的馬路上有許多故意的違規行為因為他們知道不會抓不就是因為警察取締力有未逮的關係現在交通部說要評鑑怎麼做?誰來做?跟司法判決的「有教化可能」一樣不切實際有人說01是反指標多數討論跟實際結果不同這也就是為什麼,政策,司法與社會事件常常都一團亂
venus0256 wrote:千古不變的名言 - 會吵的小孩有糖吃大腸花,文林苑,同婚,重機,華航,國道收費員,林聖人等等哪一個不是這樣? 很明顯重機不是早就三讀通過的法律政府卻遲遲不實施違法的是政府我沒在騎重機 我只是就事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