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成共識!大型重機上國道 將推動試辦

違規,肇事都是人的問題
大重機可以上國道,
一般機為什麼不能行內車道?
Gary2013 wrote:
既然達成共識試辦,...(恕刪)


一小群人的共識來決定大家的命運, 怎有些事老是重複發生?
廬山煙雨浙江潮,未到千般恨不消。及至到來無一事,廬山煙雨浙江潮
很好
民主國家就該這樣

試辦三個月
如果三個月內國道有被違規檢舉重機件數達到XX件

十年內不得再提出異議

我覺得試辦後就可以鴉雀無聲十年
值得
真的很棒棒

Ste100 wrote:
這雙方是誰跟誰啊?
什麼共識?...(恕刪)

啊就少數人的共識決定多數人的權益,見怪不怪了。

luzibin wrote:
很簡單,行車紀錄器、路上監視器都能錄影存證,1080P的攝錄影機,對牌照辨識可是很清晰可辨視的。
我是非常希望交通部能開放某些違規事項(如闖紅燈、並排停車、闖平交道、逼車...危害社會的行為),對檢舉人發出一定比例的檢舉獎金。...(恕刪)


這麼簡單的話
以後警察都躲在警局裡喝咖啡吹冷氣看監視器畫面就好了
出來巡邏幹痲?
也不必買雙B當紅斑馬
把買紅斑馬的錢省下來多裝幾支4K監視器不是更好?

Deoxyribose wrote:
國道警察表示:

你這是要處罰違規重機還是處罰我們啊?

有人可以想像一下國道警察該如何取締違規大型重機?


現在的馬路上有許多故意的違規行為
因為他們知道不會抓
不就是因為警察取締力有未逮的關係

現在交通部說要評鑑
怎麼做?誰來做?

跟司法判決的「有教化可能」一樣不切實際

有人說01是反指標
多數討論跟實際結果不同
這也就是為什麼,政策,司法與社會事件常常都一團亂
立法都通過了那麼多年了...很好奇之前交通部都在做什麼呢?
無論如何,應該先把多收的稅金還給大家吧.....
venus0256 wrote:
千古不變的名言 - 會吵的小孩有糖吃
大腸花,文林苑,同婚,重機,華航,國道收費員,林聖人等等
哪一個不是這樣?


很明顯重機不是
早就三讀通過的法律
政府卻遲遲不實施
違法的是政府

我沒在騎重機 我只是就事論事
我只想問
高速公路上重機出事摔了
被後車輾死
怎麼算?

重機再怎樣都是肉包鐵

blesschang wrote:
高速公路上重機出事摔了
被後車輾死
怎麼算?


誰輾就算誰的囉!

要求開放的人才不在乎
反正千錯萬錯都是政府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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