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台灣根本不缺電公務員這幾天白熱了


pbqcm wrote:
那個方儉應該是想要...(恕刪)


全國NGOs環境會議沒開冷氣 環團也發難

今天是世界地球日,全國NGOs環境會議昨天登場。環團在會中強調反對油電雙漲,呼籲改推動能源稅,並以用電零成長為全民努力的目標。

有趣的是,昨日會議室不開冷氣,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方儉率先發難表示,主辦單位良善立意可理解,但悶熱的會場不能開冷氣,沒有討論和選擇的空間,似乎有些環保過頭。主婦聯盟表示,今年馬英九總統未出席,是歷來總統首次缺席。
真正有在用功寫的唬爛文 可是還是零分!
為避免廠商氣電共生的電全高價賣給台電,然後再用低價買進台電的電來從事生產,賺取其電差價

第十條: 能源用戶得請當地綜合電業收購其合格系統生產電能之餘電...
12-2條: 綜合電業預期電源不足時,得緊急增購合格系統餘電,...

台電買民營電價是高於台電賣價

樓主文章中間有一關鍵字 公民電力公司發起人方儉提供

假設台電基載電力已足夠,請問民間火力發電的電如何高價出售?

所以

對於某些人來說,不管如何,核電廠一定不能啟動

至於 PM2.5 是否會造成健康問題,或地球暖化?

本來就不是他們所關心,因為環保對他們來說只是面具,不是內涵!!

在01飯盒的人,有哪一位針對PM2.5曾提出相關改善言論嗎?


傲笑憐 wrote:
直接看作者就好了...(恕刪)

(公民電力公司發起人方儉提供)看到這個就知道不用看.

chengjer wrote:
(公民電力公司發起...(恕刪)


來去申請個中華民國電力公司

誰要當發起人啊
現在台北捷運的空調溫度都調高了,變得很悶熱,還整天妄想跟新加坡比,
新加坡捷運那才叫冷氣...
通篇胡說八道,看了就想扁撰文的畜生...

裝置容量 = 實際供電容量 ? 裝置容量7GW就要發 7GW? 你的車時速表有220你就以為車子真能飆到220? 歲修、大修都不納入計算,發電機組一蓋好鍋爐就燒到壽命盡頭的那一天? 若撰文者真認為如此,你這一生白活了,可悲阿

剛剛去查了資料來源供應者跟作者,沒看不知道一看嚇死你,高中畢業和文科背景的在那大放厥詞談電力專業..... 台灣真的沒救了.....
公務員?
誰不知道他們不能開冷氣是(長官下令)不準開.

缺電?
誰不知道我們8個核機組,只有3個有在運轉,其它5個在休息待命中,當然不可能缺電.

這是兩件事不可混為一談,公務員們下午1點至3點最熱的時候不準吹冷氣,只是因為長官不讓他們吹,跟台灣缺不缺電扯不上關係.
katsumi wrote:
我初步看了一下『汽...(恕刪)



我初步看了一下『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
第十條: 能源用戶得請當地綜合電業收購其合格系統生產電能之餘電...
12-2條: 綜合電業預期電源不足時,得緊急增購合格系統餘電,...

我的理解是﹐這些汽電共生業者﹐只能賣『餘電』給台電﹐不能『全部的電』都賣給台電﹐
不然就違法。

而方先生的說法﹐卻像是要這些業者﹐把全部的電都賣給台電。

是這樣嗎?不知
=====================================
非也,
迄至民國104年12月底止,簽約躉售電能之汽電共生業者計52家,合計裝置容量572萬瓩,尖峰保證容量204萬瓩
這裡,說明了汽電共生業者最大可以產生572萬瓩,但是實際上尖峰時只能保證產生204萬瓩

而在這裡,方先生以為尖峰保證容量204萬瓩,是保證最低,
所以他覺得還有(572-204)萬瓩的電藏在汽電共生業者,台電可以調度,但台電卻不調度
從方先生的文章來看,他應該知道(572-204)萬瓩是本來要給汽電共生業者本業使用的,
但是方先生覺得台電尖峰收購的價格不錯,
汽電共生業者會因為賣電有利而放棄本業用電,優先賣電給台電,
然後在離峰時刻用台電的便宜電開工做自己本業
(因為汽電共生業者賣電給台電較高價,離峰買入台電的電較低價,所以存在價差可賺)
但是這就是個僱員的想法,
放棄本業用電,優先賣電給台電,那自己的產品產線delay,商譽受損要找誰賠?
再者,本業部分延遲到離峰再開工,但操作員的人事費用呢?
一例一休加班費不就把尖峰賣電價差都賠回去了
且三更半夜加班全開進行本業,出問題要找誰?
所以,真正經營者是不會給自己找麻煩,
跑去搞什麼"尖峰時段關掉本業,賺發電的錢,等離峰時再來加班本業全開"

這裡就是方先生犯的第一個嚴重錯誤
方先生以為尖峰保證容量204萬瓩,是保證最低有204萬瓩,
還有(572-204)萬瓩的電藏著不發,可以調度
但是事實上尖峰保證容量204萬瓩,是保證最高只有204萬瓩,
台電想要多調度,不會有經營者給自己找麻煩讓台電多調度而打亂自身的產線

基本上,你的認知有點不對
方先生的確是覺得這些業者,
會願意把尖峰時期全部的電都賣給台電,
因為的確存在著電價價差優勢可賺
(就像台電推行希望民眾等離峰用電便宜時用洗衣用電,不要在尖峰用電)
跟法律應該無關,的確汽電共生業者是可以尖峰時期全力賣電賺價差
但是,更多其他的因素是方先生這個僱員心態考慮不到的,
而這些因素則造成汽電共生業者的經營者根本不會照方先生預想來行動


方先生犯的第二個嚴重錯誤就是樓上幾樓說的
104年以後,因為dpp環保政策
很多汽電共生業者能提供的尖峰保證容量其實是下降而非增加



Dwing wrote:
假設台電基載電力已足夠,請問民間火力發電的電如何高價出售?

這家「公民電力公司」不是發電廠,
只是個電力中盤商,賺批發價和零售牌價的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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