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場應該多一點~
有時買個晚餐,停車場半小時收20
停好再走200公尺左右買晚餐,再走回停車場


希望可以半小時10元或五元,鼓勵這些臨停買餐的!
對我來說,開車買晚餐,走300公尺內是可以接受的


違停不是怕罰單,是怕意外!!
萬一騎士閃你,跌倒被後車輾怎辦!
所以我寧願停遠一點,合法的地方~
其實要看建商跟立委們怎麼談
Jas68223DC wrote:
這條路兩側有醫院、...(恕刪)
Jas68223DC wrote:
這條路兩側有醫院、超...(恕刪)


你這圖 完全看不到 "人行道"

在台灣 道路規劃 ..................完全沒有人行道

因為那些官 懶得走路 好命耶 出門都是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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