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dlyg wrote:畢竟那是慶富陳偉志...(恕刪) 甚麼叫個人說法?依照錄音帶偵辦才是刑事偵查的標準程序後面的說詞都只是為自己辯護現在自己跑出來回應的都視為當然關係人所以總統府和海軍都應該約談搜索調查媒體竟然還自行補腦說甚麼慶富故意在人前碰風而已這媒體應該也列入偵查對象不然誰准他在案情不明前就下這結論
larry-han wrote:不是那個24億是第三期履約款預計於106年才要支付而且該預算已經被立法院凍結了1/10(2.4億)如要撥款需再經立法院同意但是,但是海軍竟然可以動用陸軍空軍等其他軍種的預算不甩立法院的凍結,提早於105年撥付公家機關只有聽過延後付款的,還沒聽過可以提早一個會計年度付款的! 所以才說要看合約的條款,合約條款不等於公家預算,不要搞錯了,合約如果是說依進度付款,那海軍就得依合約付款,而不是依國家會計年度付款,廠商又不是國家養的,有幾家廠商資金那麼雄厚都可以等立法院通過預算,如果立法院吵吵鬧鬧1年沒過,那些廠商不就倒一堆,公家單位都是先挪用其他款項應急的,預算過了再補回來.做公家工程的應該有經驗,依合約完成進度請款,也常被承辦人說目前沒預算要延後付款,有些是承辦人自己壓件(這種通常要私下給點好處),不是每家廠商都資金雄厚可以撐個半年一年的,通常有關係的一定會透過關係去瞭解或施壓,但除非是工程有瑕疵廠商硬要請款,承辦人放水付款,這種才會有事的.在這邊爭論半天沒結論的,又看不到合約的條款,等檢調拿合約來看就清楚了.
tgdlyg wrote:做公家工程的應該有經驗,依合約完成進度請款,也常被承辦人說目前沒預算要延後付款,有些是承辦人自己壓件(這種通常要私下給點好處),不是每家廠商都資金雄厚可以撐個半年一年的,通常有關係的一定會透過關係去瞭解或施壓...(恕刪) 這是來洗風向還是來放火的? 怎麼看起來像是提油救火?
tgdlyg wrote:合約如果是說依進度付款,那海軍就得依合約付款,而不是依國家會計年度付款,廠商又不是國家養的,有幾家廠商資金那麼雄厚都可以等立法院通過預算,如果立法院吵吵鬧鬧1年沒過,那些廠商不就倒一堆,公家單位都是先挪用其他款項應急的,預算過了再補回來.做公家工程的應該有經驗,依合約完成進度請款, 你真的做過公家標案預算沒編,可以先挪用其他部門的預算先行支付?然後隔年再補編預算,還給其他部門?(請記住,預算可是要各級議會審查的!)萬一預算沒過呢?這樣搞公務員可能要去坐牢的!合約比預算大?只要合約簽了,各級議會鼻子摸了就一定過?
nakagw wrote:這是來洗風向還是來放火的? 怎麼看起來像是提油救火? 就事論事而已,跑過工程合約與請款的多少都會遇到的,只要依合約進度請款,驗收沒問題,但是公家業主不給錢,有關係的廠商哪個不是找高層或找民代,除非有工程驗收不合格問題,不然這種很難定罪的,因為依合約本來就該付款.找民代這種一般有行情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