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對同婚, 也反對立專法。 因為根本沒必要為了幾個人的性癖好,要立法 修法。 根本吃飽太閒。人類歷史上也沒產生同婚的制度, 為什麼要為不存在的社會現象 立法?( 要立法 人獸婚嗎?)那一大堆要搞同婚的, 結果都是要出來選舉的? 真是太奇怪了? 根本利用自己同志的身分爭取發言權, 獲得權力。同性的結合不會比異性戀穩定(荷蘭女同婚 離婚率30%), 不要幻想同性戀的美好。 那是很幼稚。要結婚就是要生子 傳宗接代而已, 所以人類歷史上就是沒有產生同婚制度。現在的人不要亂搞法律,自作聰明, 來改變人類歷史的演化。-----------------------------同性戀真是美好啊。2017年10月20日 台大命案/情殺真相曝光!同志分手2周求合不成潑酸自刎2016-06-13 19:48. 〔編譯周柏憲/綜合報導〕美國佛州奧蘭多市同志夜店「脈動」(Pulse)於當地時間十二日約凌晨2時爆發槍擊案,已造成50死、50多人傷畸形的感情,就是註定悲劇。
婚姻是由社會演化而來的, 因為異性交配會產生小孩,為解決小孩的撫養問題, 才產生婚姻制度。所以同性根本沒有結婚的必要, 跟甚麼人權 平等 一點關係都沒有。同性關係 要密切, 人類歷史早就演化出 結拜兄弟。所以同性的結合最多就是兄弟 姊妹如此而已。也不用扯到小孩 生育 還要借精 借卵。你給同性結婚? 然後接下來要生子怎麼辦?然後又要為不能生的同性, 又要立法嗎? 是不是吃飽太閒?財產繼承, 通姦, 有的沒有的... 永無止盡..人要有多蠢, 就可有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