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依法行政的精神,本來就不能補件


sogo5370 wrote:
有法律能規定只能收一次嗎?

有法律讓公務員依法拒收嗎?

既然沒有這個法

那就代表公務員明顯違法囉?

明明就沒規定公務員要拒收公務員還做出拒收這個動作

是公務員必須依法行政
公務員
公務員
公務員
行政
行政
行政(恕刪)


如果公投法有明定可以補件

中選會拒收補件

這樣才是違法

bian0728 wrote:
一堆沒有法治觀念的回文蔚為奇觀阿

這是一個文盲在笑別人不會寫文章的概念嗎?
就依哪一條法咩 ?!
說出來啊 ?!


sogo5370 wrote:
有法律能規定只能收...(恕刪)

rustycar wrote:
法律沒有規定你們可...(恕刪)


生的像人,能不能請你說人話,以免觸法

bian0728 wrote:
如果公投法有明定可...(恕刪)

那就代表法令不完備

有爭議

既然有爭議

你憑哪一點在這大放厥詞說拒收沒錯?
針對公權力
確實應該是法律有規定的才能做
針對人民
則是法律沒禁止的都能做
這兩點殆無疑義

首先
那請樓主以這個標準評論一下拔管事件好嗎?


算了
這樣好像太為難樓主了


我沒有胸部 wrote:
針對公權力
確實應該是法律有規定的才能做
針對人民
則是法律沒禁止的都能做
這兩點殆無疑義(恕刪)


又來了

我說的是公務員在行政作業上
不是一般人

sogo5370 wrote:
那就代表法令不完備

有爭議

既然有爭議

你憑哪一點在這大放厥詞說拒收沒錯?(恕刪)


依據公務員依法行政的這個概念

公投法沒有明訂可以補件

中選會就不能自作主張可以補件
只會繞圈圈,根本站不住腳,被打臉後,只會說依法行政,後面有些網友念過法,把你臉打的啪啪響....
bian0728 wrote:
又來了我說的是公務員...(恕刪)

凡之夢田 wrote:
只會繞圈圈,根本站不住腳,被打臉後,只會說依法行政,後面有些網友念過法,把你臉打的啪啪響....幫不了你(恕刪)


我只看到一堆沒有法治觀念的人在亂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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