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會希望你兒子以後穿成這樣在路上走嗎?

濫情無齒
aznt2000 wrote:
其他照片為了避免本文...(恕刪)
好好的穿衣服 好好的表達訴求 不行嗎?

為什麼一定要這樣裸露?我不排斥同性戀

但是沒必要這樣吧

每次看到同性戀遊行,就會想說為什麼要把自己弄成這樣

不想被別人貼標籤,卻又怕別人不注意你

就正正常常的表達訴求吧

不要這樣嚇人 拜託!
這些禍國央民的法案通過的話,你們有後代子孫的要小心了,我們沒生小孩的最多容忍二三十年就結束了
總之就是填3好2壞就是了
知道了
總之就是填3好2壞就是了
知道了
kopin0720 wrote:
客觀請教一個問題
如...(恕刪)


我也想知道 假設最後平權法案沒過 那少數服從多數? 還是又要靠北自己是弱勢繼續吵?
六藝君子 wrote:
個人以為TH2004...(恕刪)


當然說的是反同基督教徒, 幾世紀以前被受害迫害,等壯大起來,教堂一間間蓋在精華地段,就開始壓迫人權。
請問誰希望自己女兒跳鋼管或電子花車?!
邏輯零分欠打臉也不用這樣吧

h4550311 wrote:
請問今天如果是 電子花車女郎 或是 傳統脫衣舞孃
你們就可以接受??

不要覺得你們有比較高尚...(恕刪)
顏聖紘:談裸露


原文出處:【Shen-Horn Yen】
每次遊行完就必然有人跳出來說:”同性戀不要脫衣服啊要潔身自愛啊要不然別人怎麼尊重你”。
好吧我就再說一次:
(1) 每一次整個大遊行十幾萬人,像我這種nobody整個穿好好,脫了也沒人理的普通人佔99%以上。就比例原則來說,其頻度應該遠遠低於我們每天在公共場合、電視、商場和網路空間遇到的,無所不在的女體裸露 (對我來說,無所不在的童顏巨乳就已經讓我覺得不適了,那和某些異男對皮革族的褲子挖洞所感到的不適是一樣的)

(2) 同志大遊行一年頂多半天,那些莫名其妙的女體裸露是天天24小時出現,都沒人覺得有什麼問題呢。難道是因為那是異男愛看的所以一切都沒有問題?

(3) 有人說那一個遊行會有裸露?有啊,花車大遊行那個女郎穿的有比較多?傳統廟會請來的電子琴花車會比較多?很多公司尾牙找猛男秀來會穿得比較多?快別這麼天真和沒知識了。順便提一下Cosplay的裸露也超多的,而且都是公開場合喔~怎麼有人就把那個當成產業和潮流呢?



(4) 有人說他在台北街頭看到有人只穿一件皮褲,雖然身材不差但是覺得不舒服。這位大叔,說實在的,我看到很多身材差的人穿得好好的一樣不舒服,因為心醜。

所以,如果我今天討厭一群異男的穿著不合我個人的意,就算他想要宣示什麼理念(例如擁核),只要穿得不合我的意(好比很多政治人物發採通時的造型),我是不是就可以使用我的影響力,到八卦版寫幾篇仇恨性的酸文再找媒體來抄,把這個社會上的許多問題都歸因於他們的存在(好比說,穿高腰褲造成少子化),而且呼籲大家使用公投來限制他們的基本民權?



我相信每一個人對身體裸露的接受程度都不一樣。我對於身材不佳的人硬要露,或身材很好超愛露的我也有點不適應。但我很清楚那都只是我個人的偏好,與那個人能不能擁有基本人權與民權沒有關係。

如果今天所有參加遊行的人通通穿白T,看起來非常一般,我相信反同團體一樣會酸是萬人告別式,甚至只要竄改你的標語就可以整你,根本不需要任何人露出手臂或胸部。

如果真的對裸露有這麼大的意見,拜託就去遊說一些立法委員立個法,所有人出門一律從頭包到腳,一旦露出就唯一死刑好嗎?






顏聖紘:再談 裸露

原文出處:【Shen-Horn Yen】
在公共議題的倡議行動中所出現的裸露為什麼會是一個問題?癥結在於有人認為:
(1) 我才是這個社會唯一的主流,主流的我可以享受與習慣生活中所出現的各類型裸露,並將之視為情趣、苦悶生活中的色彩甚至是文化。但只要是我個人不喜歡的裸露,我相信所有的人都不應該喜歡,那怕你有再多的理由,你都是傷風敗俗應該去死,而且連基本的人權都不配擁有。

(2) 裸露不是一種明智的策略,會模糊議題,引發更多爭端,對於已經夠複雜的議題倡議來說不是明智之舉。我們應該要規範所有參加集會的人”看起來像路人一樣,爭取更多大眾的支持,不要讓反對的人找碴”。



我認為(1)不值得討論,但(2)這樣的觀點是可以討論的。

其實在每一次的遊行中是否應該排除與切割”任何型式的肉體裸露” (那怕只是露出胸部或手臂)都有激烈的交鋒。

針對(2)的見解還有兩造說法:

A. 為爭取權益與突破同溫層,LGBT族群應該要看起來像”一般人”,這樣才能”抹掉污名讓平權爭取更為順利”。

B. LGBT就如同異性戀一樣,有各式各樣的人,異性戀的圈圈有更多光怪陸離的打扮,為什麼LGBT族群需要切割某些人才能爭取權益?就好比爭取女權的時候,是否還要切割傳統好女人與次級品 (單身、不漂亮、離過婚、女同志、不孕、婆媳關係不佳、經濟弱勢、外配),也就是說只有”傳統好女人”才配站出來與擁有女權?



我個人的觀點比較像是A+B的調合。我認為這種一年才半天的,節慶式與主題倡議活動中的裸露沒有什麼意見。所謂的裸露就是”還是有穿”,不是”完全沒穿”。重點是能露也願意露的人很少啊~ 我當然很希望許多裸露展示有更多的脈絡 (例如free nipples就是一種明確的身體倡議與異議)與運動意義,但我認為我們要先弄清楚自己對部份身體的裸露究竟為何那麼恐懼?每一個人明明就是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又為何會對身體感到羞恥?

你如果”抓到”一個屁股挖洞的就認為10%人口不配享有基本人權,那請問為什麼影劇版上那些明目張膽的女體窺看和搏版面露奶,不會導致90%異性戀人口的權益被剝奪?

但是我個人不喜歡的的確是喧賓奪主模糊焦點的言語與行動。好比說,大家都知道性解放的意義有三個層次:

(a) 知識的除魅、破除對性的迷信 (例如破除處女情結,對非處女的歧視); (b) 各種性別身份在政治上的民主與平等; (c) 以及身體自主與選擇。

性解放最常被誤解的是鼓吹盲目擁抱與滿足性慾以及追求快感。但如果在遊行活動中有任何標語與行動背離了性解放真正的意涵,而加深了誤解,那麼我就會認為是需要被溝通與討論的。



重點是,2018的大遊行中有嗎?如果反同方要討厭你,就算你衣官楚楚、相貌堂堂、有高社經地位、對國家社會有超大的貢獻,外加與伴侶一生一世,他都會希望你去死。

懂嗎?和你穿什麼根本沒有關係,他看你不順眼都可以找出一堆理由來看你不順眼。
你这是把男同和槟榔西施等同?
TH2004 wrote:
盟盟不要再造谣骗人了...(恕刪)

h4550311 wrote:
請問今天如果是 電...(恕刪)


笑話...拿著別人的工作來說嘴...

然後說同性戀不奇裝異服沒人注意???

那麼女生跟男生難道在路上為了吸引異性也得奇裝異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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