巽天風 wrote:
那您說說看啊,是怎...(恕刪)
網路上最高明的寫手就是胡亂講一通
別人質疑就回"那你說說看阿"
功課都丟給別人做就好了
還好政府採購法不是什麼很難查的東西
第 18 條
採購之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及限制性招標。
本法所稱公開招標,指以公告方式邀請不特定廠商投標。
本法所稱選擇性招標,指以公告方式預先依一定資格條件辦理廠商資格審
查後,再行邀請符合資格之廠商投標。
本法所稱限制性招標,指不經公告程序,邀請二家以上廠商比價或僅邀請
一家廠商議價。
第22條有列出適用限制性招標的情形,字太多我就不引了
跟什麼"叫建築的來標電子商務"八竿子打不著關係
你講的這種行業別不符的,根本不會被限制性招標"邀請"
就算是公開招標或是選擇性招標,這種在資格標就被刷掉了
政府採購法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