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jf3300 wrote:台湾相关法律是什么??这种事情在大陆...重车驾驶员重罪,起码5年....韩国瑜走保险程序就好,基本没事...摩托车驾驶员,无照驾驶,超速80%,都是重罪.. 在臺灣長久以來有幾個觀念1. 大車碰小車一定是大車的錯2. 死者最大, 就算是死者的錯3. 應注意未注意, 就算是對方明顯違規, 可是你一定會被加上這條要負一部份責任. 比如有行人闖入高速公路上被撞死. 這條最被大家肚爛近幾年慢慢有點改變, 不過基本上還是上面講的.
robin0222 wrote:新聞底下的臉書有人...(恕刪) 嗯, 之前被人從後邊追撞, 推撞前車警局做筆錄後,都是保險公司去玩, 包括理賠...等全喬完了, 才拿文件要人簽收。然後, 從此後邊多裝一個行車紀錄器...撞人的說,他的行車紀錄器忘了插卡...
xjf3300 wrote:台湾相关法律是什么...台湾相关法律是什么??这种事情在大陆...重车驾驶员重罪,起码5年....韩国瑜走保险程序就好,基本没事...摩托车驾驶员,无照驾驶,超速80%,都是重罪..恕刪) 台灣法律就是看法官自由心證,死者為大,如果你守法開車,然後一台摩托一秒內鑽到你前面摔車,你反應不急把牠輾死了,你通常會被應注意未注意賠錢。還有你好好的開在你的路線上,突然一輛摩托高速衝來跟你對撞,你通常還是得賠錢
asps946701 wrote:合格的安全帽撞到顱內出血的力道之前,頸椎應該會先斷掉吧冷...(恕刪) 不一定戴著安全帽顱內出血甚至頭顱破裂死亡的新聞每年都會有安全帽是大幅降低風險但不是100%何況該案也不一定是合格安全帽甚至坊間很多造型可愛但根本沒送驗的
車禍這種事情,沒有人願意碰到,除非是酒駕或故意撞人但是一旦碰上了,就是面對它、處理它處理過了,國家也處罰了,事情就該過了事後再挖出來,真是不道德過了那麼久,連對方的家屬都不願意再談真是爛記者.........
太魯閣Loser wrote:https://tw...(恕刪) 吳音寧領250萬很可惡韓國魚領250萬很棒但這則過失殺人就是過失而已!它沒有酒駕,所以就是單純過失而已!這點陳齊脈也沒拿來說不是嗎?現在人紅了,新聞放大檢視,沒其他新聞嗎?早點讓高雄開放賭場開放紅燈區才是真正要翻轉高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