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14年前撞死人判緩刑 「過失致死」判決書曝光

新聞底下的臉書有人回應韓兩次調解都沒出席
韓有保險本來就是保險公司出面 真的是井底之蛙

xjf3300 wrote:
台湾相关法律是什么??

这种事情在大陆...

重车驾驶员重罪,起码5年....

韩国瑜走保险程序就好,基本没事...

摩托车驾驶员,无照驾驶,超速80%,都是重罪..



在臺灣長久以來有幾個觀念

1. 大車碰小車一定是大車的錯
2. 死者最大, 就算是死者的錯
3. 應注意未注意, 就算是對方明顯違規, 可是你一定會被加上這條要負一部份責任. 比如有行人闖入高速公路上被撞死. 這條最被大家肚爛

近幾年慢慢有點改變, 不過基本上還是上面講的.

小折黑 wrote:
撞擊力道夠強的話戴安全帽也沒用哩..(恕刪)

合格的安全帽撞到顱內出血的力道之前,頸椎應該會先斷掉吧

robin0222 wrote:
新聞底下的臉書有人...(恕刪)


嗯, 之前被人從後邊追撞, 推撞前車
警局做筆錄後,都是保險公司去玩, 包括理賠...
等全喬完了, 才拿文件要人簽收。
然後, 從此後邊多裝一個行車紀錄器...
撞人的說,他的行車紀錄器忘了插卡...
讚!下去領便當去~~~~
煩不煩啊!!!

太魯閣Loser wrote:
https://tw...(恕刪)

xjf3300 wrote:
台湾相关法律是什么...台湾相关法律是什么??

这种事情在大陆...

重车驾驶员重罪,起码5年....

韩国瑜走保险程序就好,基本没事...

摩托车驾驶员,无照驾驶,超速80%,都是重罪..恕刪)


台灣法律就是看法官自由心證,死者為大,如果你守法開車,然後一台摩托一秒內鑽到你前面摔車,你反應不急把牠輾死了,你通常會被應注意未注意賠錢。


還有你好好的開在你的路線上,突然一輛摩托高速衝來跟你對撞,你通常還是得賠錢


挺無聊的
事情過了
法院也判了
要吵什麼??

是判決不公嗎?!
民進黨嘴臉真醜陋
asps946701 wrote:
合格的安全帽撞到顱內出血的力道之前,頸椎應該會先斷掉吧冷...(恕刪)

不一定
戴著安全帽顱內出血甚至頭顱破裂死亡的新聞每年都會有
安全帽是大幅降低風險但不是100%
何況該案也不一定是合格安全帽
甚至坊間很多造型可愛但根本沒送驗的
車禍這種事情,沒有人願意碰到,除非是酒駕或故意撞人
但是一旦碰上了,就是面對它、處理它
處理過了,國家也處罰了,事情就該過了
事後再挖出來,真是不道德
過了那麼久,連對方的家屬都不願意再談
真是爛記者.........
太魯閣Loser wrote:
https://tw...(恕刪)


吳音寧領250萬很可惡
韓國魚領250萬很棒

但這則過失殺人就是過失而已!
它沒有酒駕,
所以就是單純過失而已!

這點陳齊脈也沒拿來說
不是嗎?
現在人紅了,新聞放大檢視,沒其他新聞嗎?

早點讓高雄
開放賭場
開放紅燈區
才是真正要翻轉高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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