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km wrote:總統現在是不願承擔政治責任,凡事院長部長擋,卻要更多決策權.以後就換成部長當擋箭牌,自己的秘書外派美國還要看報紙才知道,那是不是又得兼任外交部長?高麗菜價崩盤,自兼農委會主委??? 小弟就個人意見, 談過多次, 台灣的超級總統制, 不會有利於長期發展.行政院長, 各部會首長, 政務次長, 國安會秘書長, 警政署長, 調查局長, 軍情局長, 三軍各司令與參謀總長, 各軍種的重要部局處長, 將領升等, 全部總統一人決定.這樣的權力, 不應該出現在一個民主國家, 至少應該擁有國會同意. 雖說幸好歷任總統, 並未嚴重濫用. 但長期而言, 還是以制度制衡, 才是正道.台灣已經是一個民主國家, 不應該相信個人, 而應該建立長可久的制度. 民主不會相信任何個人, 相信的是互相制衡, 相信的是法律保護與下級抵抗.
R1688 wrote:小弟就個人意見, 談過多次, 台灣的超級總統制, 不會有利於長期發展. 您前面力推美式總統制,但在現行黨政運作模式下,美式總統制不變成超級總統制都難.只要總統同黨掌控立院,總統就會是超級總統,立院若像現在自甘淪為行政體系橡皮圖章,誰也救不了.現在還有行政院長分散權力,如果沒有行政院這層機制,總統自己可決策的事情可多了,同黨立委為了利益分配,更會傾向無條件支持總統.美式總統制不能依樣畫葫蘆的複製,美國是聯邦制,聯邦政府不大管各州事務,兩院制也讓國會權力分散,國會議員選舉制讓美國總統很難在國會兩院都長期維持多數,軟性政黨也讓總統指揮不了國會,更別說干預司法,最重要的是遵守憲法的精神......
勉勵 wrote:1錯誤的政策比貪汙...(恕刪) 現在他沒貪汙 所以你才會說錯誤的政策比貪汙可怕如果貪污那麼可接受 那之前就別搞什反貪污遊行拉反正你可以接受貪汙~~~搞掉一個 貪汙的阿扁 現在就說錯誤的政策比貪汙可怕
cckm wrote:您力推美式總統制,在現行黨政運作模式下,不變成超級總統制都難.只要總統同黨掌控立院,總統就會是超級總統,立院若甘淪為行政體系橡皮圖章,誰也救不了. 在數次政黨輪替, 民主已經漸趨成熟的今天, 小弟是偏向國家可以考慮採行內閣制的.然而這修憲幅度過大, 現實上也不易通過. 最低度而可行的修憲, 起碼讓總統身兼行政院長.一些小弟前文所提過的重要人事, 至少需要國會的審查與通過, 可以規定時間, 可以同提同一人, 但這個過程, 是不宜偏廢的.客觀看待歷史, 兩百多年來, 除了美國的總統制, 有多如牛毛的制衡機制, 其他國家, 總統太像民選"國王", 不見得對國民有利.
R1688 wrote:小弟是偏向國家可以考慮採行內閣制的.然而這修憲幅度過大, 現實上也不易通過. 嚴格來說,不用修憲,只要總統願意將行政院長提名人選先送交立院議決,國會自然就擁有更多決策發言權.這是憲法設計本意......起碼讓總統身兼行政院長. 那這個「院長」還需要為政策失當辭職嗎?和超級大總統有啥不同???
R1688 wrote:行政院長, 各部會首長, 政務次長, 國安會秘書長, 警政署長, 調查局長,軍情局長, 三軍各司令與參謀總長, 各軍種的重要部局處長, 將領升等, 全部總統一人決定. 這就是總統權力過於擴張的現像,警政署上頭有內政部,軍事將領上面有國防部長,調查局是法務部下屬單位,還有個行政院長總管一切.結果是部長院長全部噤聲.......
cckm wrote:那這個「院長」還需要為政策失當辭職嗎?和超級大總統有啥不同??? 總統有法定任期, 小弟想說的, 是總統法定職權, 其實過大, 過去與現在, 已經呈現如此.算了, 我這是小眾意見, 台灣也沒什麼人重視這點. 有幸與兄對談, 感謝您的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