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投是笑話,同婚法過二讀


hhbcl1414 wrote:
所以用专法来搞同性婚姻合法化都是可以的。哎一堆人国语要重修了



當初支持同婚的人說,
立專法就是對同志的歧視.
他們不要立專法.



梟印奪食 wrote:
本來就是笑話啊

憲法位階擺在那

公投成案是啥米小
(恕刪)


+1
憲法位階是最高的
公投法位階比憲法低
如果公投結果違憲實際上是無效的

Candle in the Wind wrote:
所以民法限制一男一...(恕刪)

立專法是公投結果
你要政府違反公投嗎

傑洛米168 wrote:
新聞來源看了新聞同...(恕刪)
奇怪的是(專法是歧視),,,人勒?

怎麼一點聲音都沒有?
不是說有幾百萬?

急著要處理是因爲大法官釋憲給的期限
不處理就準用民法....造成的影響更大
你要嗎?
男人40一隻嘴 wrote:
酒駕怎麼處理,不急。...(恕刪)

DragonSlayer312 wrote:
我不支持同婚,但也...(恕刪)

釋憲比較大
公投只能更改[法律]以下的位階,EX:法、條例、命令
憲法不會因為公投結果更動的

syntech wrote:
當初支持同婚的人說,
立專法就是對同志的歧視.
他們不要立專法.(恕刪)


這個確實
專法其實就是歧視的一種

但是行政院提出的版本巧妙的讓同性婚姻
幾乎都準用民法
實際上等同於跟民法沒有兩樣
挺同大多也都可以接受
所以其實這個結果算是雙贏
憲法就是說同婚合法呀⋯⋯還是你根本不懂啥叫大法官釋憲?
bian0728 wrote:



+1
憲法位階...(恕刪)
公投投爽的

民主退步黨下台⋯

鬼扯蛋⋯
nelsonliu0323 wrote:
憲法就是說同婚合法呀⋯⋯還是你根本不懂啥叫大法官釋憲?(恕刪)


你應該誤會我的意思了
憲法說同婚合法

如果公投結果不准同婚也是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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