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ntech wrote:當初支持同婚的人說,立專法就是對同志的歧視.他們不要立專法.(恕刪) 這個確實專法其實就是歧視的一種但是行政院提出的版本巧妙的讓同性婚姻幾乎都準用民法實際上等同於跟民法沒有兩樣挺同大多也都可以接受所以其實這個結果算是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