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de wrote:
同婚公投就是「立專法,不動民法」...(恕刪)
簡直一派胡言 ,為了不動民法 ,去立一個專法 ,來抵觸民法 ,還虧你們想的出來 !

所以殺人 ,吸毒販毒 ,強盜強姦 ,都觸犯了刑法 ,只要再立個“專法”不動刑法,通通都變沒罪了嗎 ?

民法裡 ,婚姻就是一男一女的結合 ,互相為配偶 ,夫妻 ,請問……專法裡 ,男男 ,女女的結合稱為什麼 ?只要跟民法的結婚 ,婚姻 ,配偶 ,夫妻有名稱相同 ,就是跟民法互相抵觸 。
crade wrote:
這我就不懂了,反...(恕刪)
Ste100 wrote:
尊重?
這兩個字是...(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