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爽市長? 韓國瑜最晚13:10出門上班

喔喔...你說韓他都在請假拼選舉....結果...才1天..呵...

那總統...3個月...跑87間..公廟.....那蔡總統算什麼呢?


蜂巢蛋糕 worte:
呵呵,你自己去查查看7...(恕刪)
he00754127 wrote:
喔喔...你說韓他都...(恕刪)


這樣啊,我只是隨便舉個例子,馬上就把你的臉打腫了嗎?

準時上班這件事選擇性的不追究了喔
是不是連續五天遲到太難護航了啊?
一個人要連續五天都不準時上班甚至到下午才到公司
這根本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是吧?
你還是不要下來戰好了,免得臉變得太腫

可能你根本不是高雄人也不在乎吧顆顆
心早就不在高雄,幾點上班重要嗎?
男人40一隻嘴 wrote:
樓主不知道告了幾個人...(恕刪)


我也想知道贏幾個了?輸幾個了?
三隻小鴨 wrote:
我也好想知道贏幾個了...(恕刪)


呵呵,我目前有告的全部和解做收
這不是我第一次告啊

最近告的那些不會那麼快上法院啦,但也快了...

你也想讓我告告看嗎?

管好自己說出口的話,怎麼就這麼難呢
蜂巢蛋糕 wrote:
呵呵,我目前有告的全...(恕刪)


言論自由 我爽 來呀!寶貝
三隻小鴨 wrote:
言論自由 我爽 來呀...(恕刪)


這樣啊,罵我一句試試看?
蜂巢蛋糕 wrote:
這樣啊,罵我一句試試...(恕刪)


給給範例 寶寶
三隻小鴨 wrote:
給給範例 寶寶...(恕刪)


罵人也不會的話我也幫不了你
責任制(Exempt Employee)存在某些工作職位上,原本是指管理、高階、專業人士,或是創意工作者,因為本身的特殊性質,而不必受到固定上下班時間限制,完成自己負責的工作後即可下班,不需打卡記錄出勤時間的工作責任制度。工作規定職員要有工作責任感,但除非是高階主管,否則很少能因工作量少而延後上班或提早下班。

責任制引進台灣後,部分僱主為尋求最大利潤,也開始使用該制度規避加班費,而無限制的延長工時,形成「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的現象。在台灣適用責任制(可另行約定工時、休假)的職業,根據勞基法第84條之一只有13種,包括資訊服務業的主管人員、工程師,法律事務所的法務人員,保險業務員,房仲人員,廣告企劃人員、保全業、空勤組員等,而且必須簽署書面約定,並報請當地勞動主管機關核備,其中並不包括科技業。但已經被濫用到電子業等各種職業,導致過勞死事件頻傳。

全球醫療界本來就有責任制的觀念,並認為過勞是醫師養成的必要過程,而雖然醫師獲得高薪回報,但近來研究結果顯示這不止對醫護健康有害,醫療疏忽大多發生在醫護勞累時。

蜂巢蛋糕 worte:
這樣啊,我只是隨便舉...(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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