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被無能的藍營人滅亡了,邦交國一再的雪崩,現在算嚴重嗎?

Dwing wrote:
舊金山和約大師,您今...(恕刪)

你叫我搬,我就要搬啊!

過去,我搬了好多次,你哪一次有聽進去?
ch22502000 wrote:
現在台灣統治當局,依...(恕刪)


人民選舉??
你的舊金彎合約不是寫
[美國才有台灣決定權嗎?]
那台灣人選舉個屁??
一起來辦綠卡阿!

ch22502000 wrote:
中華民國 ,被無能的...(恕刪)


症頭越來越嚴重
到底去看醫生了沒


另外,舊金山和約簽定時
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甚至台灣
都沒派人參加
《條約法公約》第34條規定:「條約非經第三國同意,不為該國創設義務或權利。」
所以舊金山和約是對台灣沒效力的
ch22502000 wrote:
蔡英文 執政下, 3年就斷交了7個國家

這些都是無能的藍營人,讓中華民國滅亡造成的...(恕刪)


覺醒者先知,我幫你翻譯吧

千錯萬錯都是國民黨的錯

民進黨跟空心菜永遠都不會錯

楼主你干脆意淫郭台铭将家产继承给你吧
Tim_Liu0717 wrote:
人民選舉??你的舊金...(恕刪)

人民選舉的是治權的政權

舊金山和約是[美國才有台灣主權的決定權]
robinking wrote:
症頭越來越嚴重到底去...(恕刪)

中國,無權參與會議,不是簽署及批准的盟國,依第25條的規定不給予任何台灣的權利及利益

維也納條約法僅對各國於本公約對各該國生效後所締結之條約適用之

第3條 不屬本公約範圍之國際協定
本公約不適用於國家與其他國際法主體間所締結之國際協定或此種其他國際法主體間之國際協定或非書面國際協定,此一事實並不影響:
(甲)此類協定之法律效力;
(乙)本公約所載任何規則之依照國際法而毋須基於本公約原應適用於此類協定者,對於此類協定之適用;
(丙)本公約之適用於國家間以亦有其他國際法主體為其當事者之國際協定為根據之彼此關係。

第4條 本公約不溯既往
以不妨礙本公約所載任何規則之依國際法而毋須基於本公約原應適用於條約者之適用為限,本公約僅對各國於本公約對各該國生效後所締結之條約適用之。
傑洛米168 wrote:
覺醒者先知,我幫你翻...(恕刪)

這錯 是國民黨造成的
樓主這一個假新聞制造者不用被抓去關嗎?

你主子說台灣已經獨立名字叫 中華民國,你非要這樣打她的臉嗎。
mjpip80 wrote:
樓主這一個假新聞制造...(恕刪)

蔡英文是說:台灣已經獨立,名字叫 中華民國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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