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最可惡的網路選後期約賄選

誰會為了雞排珍奶去做這種事?

去投的人又不一定能排到吃雞排

一堆人討論的這麼熱烈

真叫人哭笑不得
嘘は真実の影!
z759134628 wrote:
誰會為了雞排珍奶去做(恕刪)

就是這麼好笑,年輕人就是這麼無知,網路就是如此效應.反正沒甚麼成本,CP 值太高了
hu4852 wrote:
用力讓它失效是消極作為所以立法去抓,才是有效方法,而且有利於選前賄選

所以你趕快擬個法案草稿之類的給大家看看
加油!

但在你的法案草稿擬好之前,記得告訴大家
你認為謝龍介和館長的雞排等於是在幫蔡英文賄選
立法去抓就是要遏阻這樣的事情

https://udn.com/vote2020/story/12702/4206876
黃偉哲:想吃謝龍介雞排 票就投蔡英文

黃偉哲的說法,依照樓主邏輯
黃偉哲等於是贊同謝龍介幫蔡英文賄選
該怎麼立法處理黃偉哲的狀況?
hu4852 wrote:
就是這麼好笑,年輕人(恕刪)


會覺得年輕人都是無知的話,真的才比較好笑喔

你四周都沒年輕人吧....

難怪韓導跟KMT會輸的那麼慘

一堆自以為

也不會實際去跟年輕人接觸

沒關係,可以繼續保持下去
嘘は真実の影!
z759134628 wrote:
會覺得年輕人都是無知(恕刪)

我接觸年輕人都會認同這樣的想法,就是要告知更多年輕人知道這樣的想法,真正會出來說風涼話大部分是政治蟑螂或是網路政黨分子,因為事實上就是如此,這種選後賄選舉動比選前賄選更加有殺傷力,只會講風涼話的其實都是帶有政治目的的一群光看回文就知道了,至少比你們敢認清這一事實
請教今天有人說:
「若xx號候選人當選了,我要在ooo發1000份金條」
請問這是否符合跟雞排同樣的條款?
1000份不構成案件的話,
100,000份呢?

有人說這成本太高,
但看著油水案子我相信真的不多,
案子不夠不會多開點案子嗎!
只要與外國「合作愉快」,
送10,000,000金條又何妨?
wtgm820230 wrote:
請教今天有人說:「若xx...(恕刪)

大哥吃重鹹的,用金條,不過最好用台灣銀行100公克的金條,成色才有保障
這又跑出一點,如果被喊空話,選完達成目的又繞跑了,不就又被騙了,變成像阿扁說選都選上了不然你要怎樣,所以在怎麼說選前拿有保障,選後隨便這些人怎麼說
再來PO以下成本分析
1. 網路選後期約賄選50元一人,能見度可達最低100000人(算是低估人數)
2.選前現金賄選最低價1000元一人,能見度要達100000人,至少1000人人頭(每人負責100人),1000人頭成本一個至少100000元(10萬),大概是2臺兩金塊一條,所以說發放1臺兩金條可發放2000條
由此可看出兩者成本之差異,所以不消滅網路選後期約賄選 ,選前現金賄選根本沒有空間運作,但每屆被這些選上的人拿的政府錢,卻是每年一直在新增中,憑什麼讓這些爛貨持續汙錢,而我們一般選民都沒有,而且他拿的還是立法合法可拿,我們卻變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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