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gxx999147 wrote:
凌虐4歲女童致死、刺穿骨頭莊嘉億無期定讞(恕刪)
台大醫院鑑定認為莊有中度再犯可能性,不排除有教化可能.....
高院認為,莊男犯行並非出於嚴重的直接、確定故意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190924/ZVFUPQEZSIFEXZFUPMD24DZEG4/
中度再犯可能...可教化....再犯可能還分等級了
覺得法院 醫院跟政府 幾乎是想盡辦法要讓這些魔鬼不判死...
沒修之前原本有可能讓法官原本可以根據情節重大 來把這類惡性虐童致死的魔鬼給判死的 但現在卻變成只能用無期來判 要說是開後門那也沒說錯...
先別說這個案子是不是因為這個修法 但以後的案子確定就是會參考這個修法
以後法官連硬坳*非出於嚴重的直接確定故意*這句都可以省下來了 因為有法條可以用了...
本來毒蟲夫婦虐童致死還有機會用情節重大判死的 但現在越修越回去 慘!
為了給這些魔鬼脫死 簡直是掰到宇宙去了 再犯可能性分等級 直接確定故意也分好幾個嚴重程度 現在更省力了 直接修成無論情節為何 反正就是無期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