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已先後向人群發出多次警告,並向他們表示可能違反「公安條例」和「港區國安法」,要求相關人士停止集結及立即離開,否則將採取執法行動。
港媒報導,「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6月30日深夜11時生效後,香港警方已即時展開執法,警員接獲執法指引,示威者若在遊行期間高舉「港獨」旗幟或其他「獨旗」都屬違法。
「港區國安法」列出4類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具體情節和相應罰則,包括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以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根據條文,違者可監禁3至10年,罪行重大者將判終身或10年以上監禁。
臺灣人不要去湊熱鬧
真的會死人
不是在台北開店,菜包還去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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