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資訊委員辦公室(ICO)對蔡英文論文一案的正式裁定書中英對照

為什麼會造成口委的Damage及Distress? 一位天資聰穎的1.5個博士學位的口試老師,有什麼好造成它們的苦惱?
如果是這樣,我只能想成這樣
1. 根本就沒有口委? 所以無從公布
2. 假設2019年從小英手稿翻印且目前藏在婦女圖書館的那本論文是當初1983年的那一本,各位可以去看一下內容,裡面錯字一堆,如果這樣的品質,且口委沒有要求修正,那我可以理解公布口委會造成口委的困擾。
除了以上兩點,你覺得為什麼公布口委"只會"造成口委的困擾而不會造成小英的困擾?

什麼叫做公布口委也不一定會平息紛爭? 但公布口委,可以進一步打臉質疑的人,公布口委當然比不公布口委對於證明小瑛學位的正當性是100%的有幫助啊,不知道你的腦袋瓜在想什麼,一直找一些無關緊要的資料想要打臉我們,但能打臉我們的卻一件也拿不出來?

為什麼我要說Saif的口委有公布,也沒對他們造成困擾? 扯什麼個資法? LSE要公布Saif的口委,不也公布了?



小英到底也沒有交論文,一下子說沒有交、一下子說不知道為什麼遺失,一下子說在圖書館重整遺失,難道小英的博士世界只有那兩本? 連一本正是的論文都沒有,跟學位證書一樣不見? 什麼都不見?



ICO擔心的不是會造成蔡英文的damage or distress,

而是擔心會造成口試委員們的苦惱啦。


turtlins wrote:
而是擔心會造成口試委員們的苦惱啦。
我比較納悶樓主為何花那麼多心力在這上面? 蠻好奇樓主的職位的。

口試委員的名字不該是被隱藏的,而且一位PhD說出自己當時的口試委員時其實是驕傲的。

幾個事實:

非常短期的PhD,中間換題目和休學,人在台灣。
如此短期的PhD,論文內容卻未發表在國際期刊,而宣稱過了口試。
口試委員至今不詳,蔡英文卻怎樣都一字不提。

英國學術制度我還算是熟。由以上這幾點,這PhD怎麼來的,我心中已經有答案了。
海外肥肥抹天客 wrote:
一張文件被燒掉了,灰燼被丟到大海了,你怎麼知道某文件曾經存在,然後指控人犯了湮滅證據之罪,這就是我認為lse最有可能的作為,因為實務上查不到,例如假設有口試未通過通知函,lse第一手接觸的人趁著四下無人時燒掉,接手的人如何知道,除非該函有編號建檔,但反證不一定有編號建檔,就算知道文件被人燒掉了,也很難指證是誰燒掉了


哈哈哈哈哈~~~

劇情編得不錯,

算是被M01耽誤的編劇奇才吧,

哈哈哈哈哈~~~

你說得對,實務上查不到、沒有人知道、無法指證,

哈哈哈哈哈~~~

那敢問你是怎麼知道這些情節的啊?

作夢夢到的喔?

海外肥肥抹天客 wrote:
再說一次ico不具司法權,妳前面幾條扯的什麼犯罪那是瞎扯蛋 ,偽造文書本來就犯罪,跟ico無關,妳不要素不到懶叫腦筋秀抖一直跳針

我說的是ico沒有調查在呼嚨,不是倫敦大學,妳閱讀能力真差


哈哈哈哈哈~~~

根據DPA授權去調閱資料,跟ICO無關?

哈哈哈哈哈~~~

好啊,就照你說的好啦,

偽造文書本來就犯罪,

這樣結果還是一樣啊,

所以,倫敦大學、LSE、IALS,冒著被判偽造文書罪的風險,拚死都要幫蔡英文造假喔?

35年前的蔡英文就這麼強喔。

ICO沒調查喔?

女王陛下任命的ICO委員,

有權進入任何建物、調查任何人事物,任何人、任何機構、任何公務部門都不得拒絕,

權力這麼大的ICO,

對資料真偽的調查能力還比不上你喔?

啊,失敬失敬啊,

女王陛下應該敦聘你去才對啊。

海外肥肥抹天客 wrote:
妳自己不也在別樓承認了,如果有論文,在學位辦公室轉交SHL時中過程掉,沒進
SHL或lse圖書管,要不要我找給妳,這不是共識是什麼


很好,有做功課,

只是邏輯能力還差了一點。

如果你看得再仔細一點,

就會注意到,我向來都說是「從高階學位辦公室轉交SHL的過程中遺失」,

這意思就是說,

遺失的精確時間地點,從還沒送出高階學位辦公室就遺失,到送進SHL還沒登錄就遺失,都有可能。

我沒有進一步資料,無法精確判定是哪個時間地點,所以才會那樣措辭。

倫敦大學給ICO的說法是:圖書館所持有的原始論文在1980年代中期到2010年代這期間遺失放錯架位/錯置,

所以,論文可能沒上架就遺失,也能上架時放錯架位,

顯然倫敦大學還是沒查出精確時間地點和原因,

只能和我一樣,用邏輯推論:

既然高階學位辦公室這邊紀錄詳盡,

蔡英文確實有交論文接受口試、論文有通過口試、有獲頒學位(這就意味著蔡英文的口試委員有把最終版論文交給辦公室),

但最後卻沒出現在圖書館正確的架位上,也沒出現在館藏目錄上,

那就表示論文可能是從辦公室轉送但尚未送達圖書館的過程中遺失,

或是送達圖書館後還沒上架就遺失,

或是上架但放錯架位,但因為圖書館館藏方式經過多次重整架構,再也沒回到正確的架位。

關於最後這一點,

請參考我的發文: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5959877,

裡面有SHL主管寄來的一封長信,

詳細說明倫敦大學學位論文館藏方式的多次變更。

簡單講,

就是原本論文兩冊都送到SHL,

有些論文的其中一冊會再轉送到相關研究所,如IALS,

後來各學院新論文改送到各學院,

原本送到SHL的舊論文,也都送回各學院,如果有兩冊的就送回一冊,另一冊就處理掉了。

在這期間還經歷了電腦化過程,

從原本辦公室會把新論文的相關資料連同論文紙本送來,

圖書館再登錄到紙本館藏紀錄上,

到後來先以電腦檔案傳送新論文相關資料給圖書館,

論文紙本之後補送,

原本的紙本館藏紀錄也全轉為電腦館藏紀錄,想當然是以人工方式轉錄。

而這個電腦化過程又與新論文改送個學院、舊論文轉送回各學院的過程重疊但不一致,

1990年代開始陸續電腦化,先是新論文館藏條目登錄全電腦化,

2005年開始新論文改送各學院,這個轉型一直到2009年左右才全部完成,

這四年半的期間,有的新論文改學院,有的還是送SHL,

所以,這期間的SHL館藏紀錄出現了313本not yet received的論文條目,

接著又是舊館藏登錄資料進行電腦化,這中間可能還是有必須靠人工處理的部分,

舊論文陸續轉送回各學院及處理掉同一論文的第二冊,

當然同時間進行的就是各學院接收新論文和舊論文,

從頭建立所有電腦化館藏紀錄,當然其中可能還是少不了人工處理囉。

這個複雜且長達二十年的過程,光用想的就一個頭兩個大,

要是有一本紙本登錄的舊論文在轉送與重新電腦化登錄的過程中,被登錄錯誤或擺錯位置,

要再回到正確位置,確實是有點難度,

這大概就是倫敦大學所謂放錯架位/錯置的邏輯吧。

我並不是那麼確定當年會是這種情形,

但看起來倫敦大學並不排除這種可能,

所以,你說沒進到圖書館是所有人的共識,

至少倫敦大學和你沒有共識喔。

海外肥肥抹天客 wrote:
有人說格達費之子學位是買來的,妳不是說"證據"呢?要有司法調查才是證據
但該案未司法調查所以不會有證據,妳跟人要證據就是明知故問


對囉,

我也認為說Saif買學位並沒有確切證據,

所以,我就不懂你們一直扯Saif是要幹嘛呢?

不過,我猜你現在是想要扯:沒有司法權的行政調查所查到的證據不能算證據。

哈哈哈,

你要這樣扯無所謂啊,

但英國的DPA法明定在那裡啊,

倫敦大學會冒著可能因為提供偽造證據、假證言給ICO而被判刑的風險,

也要幫蔡英文造假嗎?

我不這麼認為欸。

你堅持要這麼編劇情,我也沒意見啊。

只是倫敦大學、LSE、ICO、IALS、大英圖書館等等學術及政府機構對蔡英文論文、學位的認證,

是不會因為你的劇情而有改變啊,

而學術界、世界各國相信的,

應該也是以上有公信力的機構,

不會是你們的憑空編造劇情吧。
nyko1225 wrote:
我不是地頭鼠喔

從頭到尾

我都沒對你人身攻擊喔

不要降低自己格調

我都很尊重每個人的發言

我能體諒你壓力真的滿大的

放假還得工作

不能好好休息


哈哈哈,

你客氣了,

「假日還要加班真苦了你

賈博給你的壓力還真大」

「放假還得工作」

這種話叫做沒人身攻擊喔,

也是啦,

只能算是影射吧。

少來了啦,

你自認拐彎抹角的影射就叫有格調,

那我還寧可沒格調一點好。
BigMac4Diet wrote:
看完原文,發現開版的老兄全然鬼扯,很懷疑他到底在看啥?

LSE引用個資保護法拒絕公布口試委員名單。上訴人比較有力的挑戰是LSE拒絕公開口試委員名單,造成其博士學位認可的透明度瑕疵,有違公共利益。而ICO的裁定接受LSE的觀點:博士學位並不是擔任總統的必要資格,蔡英文有沒有博士學位而擔任中華民國總統,對LSE並不具法律性與公益性(這是提訴人的主要論述之一),所以不能引以為英國個資保護法除外條件去強迫LSE公開第三人資訊。

這個攻防的重點並不在蔡英文身上,ICO裁定書只針對上訴內容,跟證明蔡有沒有拿到博士學位有什麼狗屁關係? 一整個邏輯錯亂。寫了一長串作文差不多都是在鬼扯誤導,活像個保皇黨。

講白話,這個裁定書講的重點就是:蔡英文有沒有博士學位這種遠在東方的政治風暴,干英國公眾利益屁事。


哈哈哈,

你老兄只看你想看,

那也隨你啊。
海外肥肥抹天客 wrote:
龜林,我身高172,體重不超過65公斤(如果妳要我發誓,我可以發誓),如果妳要繼續稱我肥仔,我也沒意見


我更簡單,

我是人,不是龜,

你要繼續稱我龜,

我也沒意見啊。
海外肥肥抹天客 wrote:
妳又在轉移焦點了,我不是早說我認為lse不會造假,妳就是把別人話當耳邊風,要我說幾次,但ico不送警方調查就不是司法調查,司法調查是不管有沒有可能都要鑑識,司法調查是進行有系統,無差別的調查,警方常說的'例行公事'就是這樣,就像進行酒測一樣,警方那管妳有無可能
跟妳講話真累,老是拉東扯西,永遠教不會


很好啊,

你認為LSE不會造假,

那就好啦。
turtlins wrote:
我更簡單,我是人,不(恕刪)

Turtlins 不是龜林是什麼,妳自己取得阿
gjh30 wrote:
我比較納悶樓主為何花那麼多心力在這上面? 蠻好奇樓主的職位的。

口試委員的名字不該是被隱藏的,而且一位PhD說出自己當時的口試委員時其實是驕傲的。


哈哈哈,

我是比較納悶你們這些人老是把精神花在好奇別人有什麼職位,

卻始終不好好去看點資料、做點查證。

對啊,

倫敦大學幾萬本論文,怎麼都不公布口試委員的名字呢?

那些博士都不夠驕傲嗎?

Leicester U和Open U怎麼也都拒絕公布口試委員名單呢?

這兩所大學的博士也都不夠驕傲嗎?

牛津、劍橋這些大學有公布口試委員名單嗎?

gjh30 wrote:
幾個事實:

非常短期的PhD,中間換題目和休學,人在台灣。
如此短期的PhD,論文內容卻未發表在國際期刊,而宣稱過了口試。
口試委員至今不詳,蔡英文卻怎樣都一字不提。

英國學術制度我還算是熟。由以上這幾點,這PhD怎麼來的,我心中已經有答案了。


非常短期的PhD?

三年半是非常短期?

那LSE還有人三年拿博士欸,那怎麼辦?

此人還是大學部畢業就直攻博士,碩士都沒念過欸,

你要給他冠上超超短期PhD的稱號嗎?

蔡英文好歹有先念一個康乃爾碩士欸,

從大學部畢業到拿博士,花了五年多欸。

中間人在台灣?

證據咧?

你有看到她喔?

還事實咧。

沒發表在國際期刊?

啊?

你們可不可以先統一口徑再來啊?

一下說博論發表在期刊上是自我抄襲,

現在又說沒發表在期刊上不行?

到底是要怎樣啊。

「論文內容卻未發表在國際期刊,而宣稱過了口試」?

這什麼邏輯?

要發表在國際期刊上才能通過口試?

「英國學術制度我還算是熟」?

通常這麼講的,就是只有熟自己和熟自己認識的人,

其他的只能憑想像和「推己及人」去熟吧。

連LSE有人三年從大學部直攻博士都不知道了,

這樣也能「而宣稱還算是熟」?

至於你心中有什麼,

我興趣不大,也沒意見,

這種老掉牙的台詞就別三天拿出來朗誦了啦。
海外肥肥抹天客 wrote:
Turtlins 不是龜林是什麼,妳自己取得阿


那「肥肥」不是「肥」是什麼?

你自己取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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