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pitalist wrote:應修法大型車改行駛內側車道,不要跟機車併行行駛, 1.大車只能走內線?這樣大車要怎麼轉灣?2.不要跟機車併行,應該改為機車不要跟大車併行吧。它那麼大一台你騎車應該早可以看的到為何不讓?我覺得拉目前比較好的方法應該是立法機慢車不得與大型車併行,不得由右側超車大型車,需禮讓大型車,要開放檢舉。這樣應該可以有相當程度上的效果。全台所有班馬線也最好移到馬路的中段畫設,不要畫在十字路口。所有十字路口全部上圍籬。
陳小春2525 wrote:今天若砂石車減速到30公里還會反應不及撞死人嗎?砂石車要完全免責的機率很低 所以騎士該期望大車到了路口都會減速嗎?所以到了路口就可以隨意左轉?正確的左轉方式是提前先匯入車道再左轉:不是 90 度左轉! 不會算車速就自己二段式左轉.
maya95 wrote:所以騎士該期望大車到...(恕刪) 路口車禍很難有全對的一方,可以參考01上的案例,正常法院的判決是生命無價,只要砂石車司機有肇責就會被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刑以及賠錢。機車違規左轉、砂石車行經路口未注意四周以及減速,當時天氣晴朗無不能注意事項,是故雙方都有責任。
陳小春2525 wrote:如果有人開30公里還無法應付突發狀況,那最好不要開車。 會!還是反應不及因為大車無法像小車一樣瞬間減速就算30也要煞車距離,沒煞車距離一定會翻車你就是典型的在大車附近亂鑽的思維
砂石車一再肇事, 光靠駕駛注意根本很難杜絕車禍. 大家都知道大車有死角, 就算安裝無死角攝影機也無法完全注意到. 一般大車都把駕駛座設計的高高在上, 如此很難讓駕駛注意車旁. 應該強制大車車頭設計駕駛座前移與輪胎同高. 如同現今遊覽車的駕駛座高度(可以再低些), 君不見也算大車的遊覽車比較少因死角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