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寒暑假新聞想想 老師寒暑假支薪與上班

是光頭不是禿頭 wrote:
前幾年批鬥公務員及軍...(恕刪)


小弟求學時代 不少老師都是獨派
我還記得大學教授 當時批判18%與退休俸是圖利

現在他退休了 我還記得他說的話
只是我是小人物 不然我真的很想問他
當年你說是圖利 現在呢!
god52101314 wrote:
寒暑假上課 老師是額...(恕刪)

您知道教師沒有特休嗎?
jobba wrote:
第一,沒上課不應該領...(恕刪)

當然沒問題,直接比照勞基法規定就好。
上4小時班,完全休息30分鐘,如果上午8點上班,12點到12點半的午餐時間請家長自行處理。比照勞基法依年資給特休,沒休完的可以積假或依日薪換算成不休假加班費,取消兼職規定,下班後可以自行兼職,下班後處理學生事務,核實發加班費。
是光頭不是禿頭 wrote:
前幾年批鬥公務員及軍...(恕刪)

這個在改退休金的時候就玩過一次了。
mich3591 wrote:
當然沒問題,直接比照...(恕刪)


寒假、暑假 各休1或2週 太少了嗎?
處理學生事務 是責任或良心?
如果一位自私的老師 我相信他的孩子
未來也不會遇見好的老師

我們這邊的國中都規定 家長有事 只能上班時間打電話來學校辦公室(老師一律不留電話)
換句話說 是不是就是您說的 下班就是下班?
好的老師 不好老師 不應該領相同待遇
認真的老師 家長誇獎!
不好的老師 拿他如何?

教育部 若能明訂寒暑假上下班時間
包含打卡 這是好事 有人反對嗎?
masksi.shi
你腦袋正常嗎?
god52101314
你一定很棒
god52101314 wrote:
寒假、暑假 各休1或2週 太少了嗎?

休三周實際休15天是有點少。
比軍人的休假還嚴苛,更別提公務員了。

一、志願役軍官、士官之慰勞假日數如下:
(一)至年終服役滿一年者,自第二年起,每年七日。但初任人員於二月以後任職者,得依當月至年終之在職月數比例,於次年一月起核給慰勞假。
(二)至年終服役滿三年者,自第四年起,每年十四日。
(三)至年終服役滿六年者,自第七年起,每年二十一日。
(四)至年終服役滿九年者,自第十年起,每年二十八日。
(五)至年終服役滿十四年者,自第十五年起,每年三十日。
god52101314 wrote:
小弟長期以來 有一個疑問

為何寒暑假不上班 例如大學教授
一年薪資平均13.5或14.5月?
(12個月+年終+考績)

又或是說 國中高中學生 寒暑假輔導課
既然是"上班上課" 為何"鐘點費"另外再領?
(已有月薪 寒暑假上課費用另外計算)


這有辦法規定到這麼細嗎?
教授有很認真與打混的,
那有的教授要帶領好幾個博碩士做研究,
除了上課外,
也是常常晚上要指導研究生做試驗寫論文,
這沒有算在鐘點費的,
但教授的成績考核也是看每年投稿的論文量,
這有點像是責任制.
有考績壓力的.

再來這樓的討論其實是多餘的,
蔡英文說的是國家重點科技人才的培育,
一般大學的教授與學生就不用想太多了.
得是重點科系的碩士生以上的等級才有可能.
就是半導體相關科系的博碩士與教授才是人家說的對象.
取消老師的寒暑假,老師比照勞工給該有的特休假,我想國中小老師絕大多數會舉雙手雙腳贊成,但是教育部不敢這樣做,給老師特休假,請假期間的代課費由政府支出,也比照勞工做滿4小時可以至少休息30分鐘,中午學童午餐時間家長親自來顧或給加班費,核實上下班打卡,早上導護執勤也給加班費,只要取消寒暑假,老師再也不用只能利用寒暑假買比平日貴兩倍的出國價格,也不用跟人家人擠人,取消寒暑假多好,上班核實打卡制,就看教育部敢不敢這樣做!!!
hotonpone
這樣的花費遠超過本來的寒暑假花費…教育部怎麼敢
美國哈佛大學(Harvard University)的校長,Charles Elliot於1880年首先提供教授休假,他提供這個每七年一次的教授休假條件,是為誘使一位學者遠離Johns Hopkins University。自那時起,教授休假成為了學術生活中被珍視的部分,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關於教職員休假的討論甚囂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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