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巴A380 wrote:
中華電信也有同樣條款(恕刪)
其實討論這個很奇怪,
一直糾結『吃到飽』?
你去餐廳吃到飽,
一個人肚子能裝多少東西??
而你如果正常使用網路,
一個人究竟可以消耗多少流量??
你如果說楊先生正常使用,可以用到1T快2T,
我就想問,他究竟是怎麼用的??
好幾個人一起用,還是拿來抓一些有的沒有的東西??
(不然就請楊先生拿出他用了1T多抓的東西來,順便讓法官一起處理,判一下有沒有違反著作權罰責的部份)
這樣還算正常使用嗎??
如果這樣還叫正常使用,
那你去餐廳吃到飽,
是不是要出場時,可以打包一堆東西出來,
你看看餐廳會不會制止??難道你還會跟餐廳說,我還沒吃飽,我要帶回家吃??
不懂楊先生是要爭什麼??
哪來的臉去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