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勘驗完徐巧芯影片,清楚可見議員施壓「三步曲」

漲翻天 wrote:
蘋果手機嗎(恕刪)


MIC製的東西只有蘋果手機嗎?
你的中文水平真高
人生有時候就只是一杯咖啡的温度如何的問题。
漲導很缺業績~
蟑螂網軍生兒子沒屁眼,生女兒做娼妓!!
先勸導.再開單
當路邊被警察攔下來的汽機車族群儍嗎?

不就是耍官威
回頭再電一下警察局長
誰還敢對議員開單
qinin
塔綠班要先拿出證據證明徐有電警察局長呀…[笑到噴淚]
原來又是塔綠班黨的綠師喔
如果這樣叫施壓,那貴塔綠班黨關說司法案件卻說是關心的是?這才叫施壓
塔綠班真的很缺業績呀…連違停這種事也在吵

勘驗個屁
果然顏色對了就超級囂張
大概以為天塌下來都有人罩著吧
現在這種貨色太多了
充斥媒體、法、醫等各行各業
令人生厭
lovejerry999 wrote:
我倒是認為,律師是硬扣帽子,
1.主動報上姓名,不覺得是施壓,
如果是說,你知道我是誰嗎?才像施壓。
2. 提回去再說,正常啊,對交通裁罰有意見,不都是先讓警員開單,回頭再提救濟?
3. 不差900元,這是事實陳述,陳述事實算施壓?


別帶風向了,
徐不是要救濟(申訴),
她自己就說過之前問過警察局,
回去再講,
就是要直接問警察局了,
一般被開罰單,
有問題是可以申訴的,
但那是裁決所在處理的,
一般民眾能直接打電話給警察局處理嗎?
何況是徐自己掰車上有人的,

新北市裁決所都寫只要「停止於紅線路段」,無論時間長短、駕駛是否在車上、車輛是否熄火,均屬違規,
是還要回去跟誰講?
講什麼?
就算要申訴,
那是要線上或櫃臺辦理的,
怎麼是用講的,
明顯就是要直接去問警察局的高層,
現場員警一聽就知道了,
後續對話不是更清楚徐就是要直接再問警察局高層.





JOB HO
首先最要譴責的是警察,身為法律的執行者不能夠遵守法律執行自己的職務,這種警員應該立即開除才對。至於很多朋友說施壓,這種事情模糊模凌兩可你可以說是我也可以說不是。但是綠營的朋友擺明了就是要將這件事情由白給他洗成黑,做法可恥
qinin wrote:
原來又是塔綠班黨的綠(恕刪)


不就脫褲藍認為沒施壓
JOB HO
更重要的是後續警員的說謊以及朋友在ptt上的不實指控還自己跑出來要道歉,他們犯的可是刑責,綠營朋友都當做沒有事情發生一樣,真正做到了捉小放大。
很多小孩走了
實際影片我看過了
實在沒有感覺到有到嗆的地步

可能有一句“我回去再講” 讓人感覺到開了單我也有本事消單

但若說要到有施壓 真的實在是太過誇大了
兩邊也沒有吵起來 就是話中有話
有一點點都不太很服氣對方的微妙氣氛
你信不信
換成民進黨的議員
藍綠說法馬上對調

這就是黨同伐異
臺灣政客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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