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雲公子 wrote:3、影響學生權益:扣除寒暑假,一般的資深老師平均每週休1天,現在多給30天,每週有2天老師們會輪流不在,這不會影響辦公,不會影響學生受教權?...(恕刪) 請問這一段是可以說明一下嗎?
我覺得挺好的,每個領域的人都被提及政策,才能拿不同領域人的票,搞不好誠實鐘又要拿香對拜寵物政策不就是這樣嗎黃之前會來公司討論事情,她的風格容易搞得大家人仰馬翻但有一定專業度好的政見,比潑髒水,烏龍爆料,做賊喊抓賊,空口負責好太多了
imhung wrote:大學教授任滿七年,可以有一年有薪休假. 大學那個不是休假,是休假研究。大學從助理教授升到教授,最少七年。到能申請休假研究,至少是入職後14年。大學只有教授能申請休假研究,要提出研究計畫,三級三審通過才能休假,休假結束要交出論文或專書。大學老師每三年要通過教學研究服務考核,有升等壓力,沒有考績獎金。高中以下老師沒有考核,沒有升等壓力,每年都有考績獎金。
ccs911 wrote:我是不確定愚蠢的是誰啦,去搜尋看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七條寫什麼吧。 我是不確定行政命令有沒有大過大法官釋憲啦,不過,大法官釋字第308號解釋:公立學校聘任之教師不屬於公務員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所稱之公務員。 惟兼任學校行政職務之教師,就其兼任之行政職務,則有公務員服務法之 適用。本院院解字第二九八六號解釋,應予補充。至專任教師依教育人員 任用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仍不得在外兼職。
ccs911 wrote:我是不確定愚蠢的是誰啦,去搜尋看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七條寫什麼吧。 問題是,釋字308定義,除了國賠法的公務員定義,教師不適用公務人員服務法。所以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一條的適用範圍定義,就不包括教師(行政人員不算)。如果要適用公務人員規範,老師每天需要上班8小時,按照公務員的行事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