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ngyl2021 wrote:
那麼鐵路中心他劃分車馬費、出席費、及兼職酬勞之意是什麼
不外乎公家機關、教育體系、公營機構的理解都不同
你沒看那份表格上的車馬費、出席費都是 0 嗎?
這樣還不懂喔?
那看完底下這個應該懂了吧?

因為立法院說大家利用車馬費、出席費搞太多領兼職酬勞的名堂了啦,
哈哈哈~
所以以後通通不准以這些名目領錢,
一律只能用兼職酬勞(兼職費)來給。
可見這份表格的格式還是早期的格式,
所以還有車馬費、出席費,
所以還是叫兼職酬勞,而非兼職費。
還有,
你以為公家機關、公營機構、學校,
他們敢不照人事行政局的規範來做喔?
還可以有各自不同的理解喔?
哈哈哈~
你沒看到我貼的那些文,
開口閉口就是XXXX號函嗎?
哈哈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