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在平穩房價上發揮不了太大效益的主因之一或許是租期一般人最多只能2+2承租4年可以解決多少的房價問題??而且,社宅的價格實惠是相對、不是絕對同區域內絕對可以租到比社宅更實惠的房子只是....可能是傳統公寓
迷失的缺口 wrote:有部分需要修正有幸參與幾個規劃案是在柯市長任內動工完工最多前期的準備和規劃很多都不是柯市長任內啟動的 所以意思是說 民進黨執政那麼多年 都沒有任期前 任期中的規劃 所以才會到現在什都沒有?
crazydiamondc wrote:所以意思是說 民進黨執政那麼多年 都沒有任期前 任期中的規劃 所以才會到現在什都沒有? 沒有參與的我不好說但有參與到的....罄竹難書中央發布、地方買單的措施多到.......許多措施根本不管地方有沒有財源也沒在規劃過程收集地方意見很多制度,地方都是"看了新聞才知道的"不是要幫地方政府說話(畢竟地方政府有藍有綠有白)好人我來做、風險各自擔
以前就說過:1.課徵房地產交易所得稅,短期交易(例如兩年內)課 95% 以上,以後逐年漸少,長期5~10年則回到抵銷通膨的水準。(交易價格由買賣雙方共同申報,為了利益,買賣雙方會互相箝制)2.土地持有年限為 100 年,這大概是3代,剛好是父子努力還完貸款,不關孫子的事!3.向政府標購土地,必須附上發開計畫,兩年內必須執行,如無執行,政府應無償買回如此,持有房地產無法成為一個轉手獲利的工具,而開發商也不會想去囤積土地,土地自然會回到實際使用需求所對應的價格,而房屋是消耗品,他一定會隨時間而跌價,所以,除非有用,否則沒人會想要去買房地產!但是,這樣做房地產會崩盤(因為沒有炒作價值)快速回到實際使用需求所對應的價格,銀行也會因為資產抵押價格下降而產生金融問題!房地產,一開始就不應該作為經濟發展的推動力,他會陷入大到不能倒的陷阱,對岸就是一個實例,好好的一個社會主義,卻讓資本主義在房地產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