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4430 wrote:
蕭美琴是駐外人員,不是一般人。她本來就有特權。過海關時她走的也是公務通道。
不只她有特權,外交人員也都可以走公務通道。作業辦法
就算她不是未來的副總統也是曾經派駐美國的外交人員,她當然可以擁有一般人所沒有的特權。而且還是法律明文給她的。
不懂裝懂,說你在搞認知作戰帶風向你還死不承認。
我國法律哪條有說,外交官帶酒回來,可以比照菸酒商辦理?
你懂是吧,那你找出來啊....
外交部連自己發的文都不認,還說是變造,被財政部打臉....
外交部才是在搞認知作戰啦,有臉說別人,沒臉講自己
死不承認的是外交部啦,你先去罵外交部吧...要外交部出來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