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新聞是不是在說
25歲的人上班很累不讓博愛座還打80歲老人?
這老人看來是沒被關過
取消了...

年輕的老的需要的,小孩,身障就全部沒得坐
台灣的文化也沒有人會讓座

年輕沒病不累的為了滑手機方便更不會讓座

[沒有不敬的意思
66JOE
不是說台灣最美風景是人?[偷笑]
可悲老人倚老賣老
在那叫甚麼
取消捷運

改為人行道
改成敬老坐,像自行車坐,全車只有8個,在特定車箱,限定80歲以上。名正言順,才能解決。
博愛座的設立是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第三款內容要求,
大眾運輸工具應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
未提供對號座之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之博愛座,
其比率不低於總座位數百分之十五,座位應設於鄰近車門、艙門或出入口處,
至車門、艙門或出入口間之地板應平坦無障礙,並視需要標示或播放提醒禮讓座位之警語。

而實際上本法規在第5條明確闡述何謂身心障礙者及其定義
第 5 條
本法所稱身心障礙者,指下列各款身體系統構造或功能,有損傷或不全導致顯著偏離或喪失,影響其活動與參
與社會生活,經醫事、社會工作、特殊教育與職業輔導評量等相關專業人員組成之專業團隊鑑定及評估,領有
身心障礙證明者:
一、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
二、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
三、涉及聲音與言語構造及其功能。
四、循環、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及其功能。
五、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六、泌尿與生殖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七、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八、皮膚與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所以博愛座不一定要廢除,只要修改法規把[老弱婦孺]這四個字去除,只定義身心障礙者既可。
scjen wrote:
博愛座的設立是依據[...(恕刪)


不論改什麼字
又或用什麼影片宣導
會青番的不會看字也不會看新聞
而且青番太祖幫
多半家裡子孫也躲的遠遠的
家裡沒人罵就上街找人罵
他們永遠會按自己的意識行動

我覺得就直接設博愛車廂就好了
多設一些輪椅空間也好
那車廂位置滿了,就請等下一班來

昨天發生的,超扯

Elizabeth chloe
正義女要獎勵她終身免費坐捷運才行
這是認知及觀感的問題

公部門可在博愛座後方牆上掛立一環頸掛牌
上面明顯寫出"我需要"

若任何人看到有各年齡層頸上套有此牌
皆會清楚知道該者需要座博愛座

就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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