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滿的大樓梯 wrote:打仗時,一個往前跑被炸死 一個往後跑被炸死意義有一樣嗎? 那往後跑的是接受到命令要去後勤拿補給在路上被炸死....哪跟往前跑的有啥區別...一樣是為國戰死...你告訴我區別在哪???
鐵牛CEO wrote:外勍警務跟內勤警務工作內容就是不一樣沒區分的話活該當外勤囉? 別說這種沒有常識的話...警察的內勤跟外勤是同一人輪流的...有時值外勤有時值內勤....一樣是接受命令值勤...一樣是因公死亡...為何要有差別待遇...值內勤跟外勤都是接受命令而工作....難道還要看八字...死在外面比較值錢???
說實在,在值班台值班算是超安全的勤務了,被開車撞擊死亡的案例,就跟一般人在路上開車發生車禍死亡的機率,都比在值班台被撞死的機率還高很多。要達到殉職的標準,起碼要像追捕槍擊要犯,發生槍戰或奪刀奪槍,或是拆解炸彈之類,造成死亡這類高危險任務才算是因公殉職。反正就是執行“高度危險任務”,才符合因公殉職啦!一般執勤,如在所內待命中,上廁所不小心滑倒死亡,這也能算“因公殉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