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燒軌跡 wrote:不過國民黨的法案罷免門檻真的太高,個人認為民進黨罵的不無道理,但門檻調高是必須的. 那假設兩人當初得票數相近...一個30萬票..1個29萬票...那選輸的提罷免用25萬票就能罷免...那對選贏的人來說公平嗎???罷免是救濟手段...自然門檻要比當初選舉時來的高...要不然票數相近的天天來上演罷免...用低於當初的投票數罷免了當初高票數的當選人....那投票的意義在哪裡??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藍推提高罷免門檻明闖關 綠批全球最荒謬將全力阻擋 不要臉的雙標爛黨過去的民進黨,大力提案提高罷免門檻,直言現行制度以低度民意否決高度民意漏洞嚴重。但如今,民進黨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讓立場大轉彎,強擋《選罷法》,反對提高罷免門檻,將過去的立場拋之不顧,這不就是昨是今非,自己打臉自己嗎?我們想請吳秉叡、郭國文、湯蕙禎、賴瑞隆,看一下你們在2022年講過的話。請問民進黨這四位大立委:把人民的權利狠狠踩在腳下,是突然改變了理念,還是只為了反而反?正的反的都是民進黨在講,政治包牌 就是在說民進黨!
kantinger wrote:核對證件跟附影本遠遠不同如果附影本那跟記名投票有什麼兩樣? 附身分證影本又不是給國民黨查驗...附身分證是給選委會查驗....這個資料又不會外流...誰會知道你聯署???有聯署也不一定會去投票....那要不然去墳場抄墓碑名子..用死人來聯署嗎??或是我連署...把我家所有人的名子都抄進去..但是他們卻不一定同意聯署...你要如何查證是有效聯署??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說好的60%民意呢? 如果藍白真的有60%民意,為何還會怕被罷免? 你以為每個人都像青光鳥 大腸花 一樣沒事幹嗎?青光鳥是要參加海選求官,往更好撈的地方發展。但我們正常都在工作~ 即使不在工作也不會吃飽太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