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憲與否,是賴清德決定的?這就叫獨裁!!!

AI的回答:這是一個更為嚴重的憲政危機,也是對民主法治原則的極度挑戰。
在中華民國(臺灣)的憲政體制下,行政院覆議案被立法院否決,表示立法機關再次確認了原法案的效力,此時行政權的義務非常明確。
🛑 行政權拒絕執行的嚴重性
1. 違背憲法義務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的規定,行政院對立法院決議案提出覆議,若經立法院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維持原決議,則:
「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應即接受」代表行政院長有法律義務要接受立法院的決定。若仍拒絕執行已生效的法律,即是公然違憲,破壞了行政對立法的責任政治原則。
非常清楚
中褲褲 wrote:
AI的回答:...(恕刪)
A咖錦衣衛 wrote:
沒有大法官就只能聽總統的了

沒有頭髮就只能禿頭嗎?
不能戴假髮?
不能去植髮?

辦法這麼多.
為什麼選擇最差的那種?
造成國家混亂?
wasiwawa wrote:
...(恕刪)

那類無知帳號
只當笑話看
尹大叔辦不到的,賴功德辦到了,

然後呢?

韓國沒有亡,但台灣可能因此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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