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的街頭凶殺案,中共國媒體竟提前知道台灣兇手自殺

mopplayer wrote:
CHLEEE...(恕刪)





來,我知道你上網都會受到上級的監視,所以無法得知台灣警政的確實狀況,所以幫你問了chatgpt


問:台北市長能否對對警察執法做出指示?


**結論先講:原則上「不能」,而且這個「不能」是非常明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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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說「不能」?(法律邏輯)

### 1️⃣ 警察執法的核心原則

警察執法必須遵守:

* **依法行政**
* **警察政治中立**
* **專業獨立**

一旦台北市長對「特定個案」下指示,例如:

* 要不要辦
* 要不要抓
* 要從嚴或從寬
* 要不要搜索、驅離、取締

👉 **就已經構成對個案執法的介入**,這在法律上是禁止的。

---

### 2️⃣ 市長的「行政指揮權」只到「政策層級」

市長的合法權限是:

* 訂定治安政策
* 設定執法重點(反詐、掃黑、交通安全)
* 要求警察局提出方案與報告

⚠️ **但不能把「政策」落到「某一個人、某一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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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分界線(實務判斷)

### ✔️ 合法的說法(不碰個案)

> 「請警察局依法律加強夜間噪音取締」
> 「近期詐騙多,請警察局提出專案」

### ❌ 違法的說法(碰個案)

> 「某某活動不要取締」
> 「這個人先別辦」
> 「那起衝突案從輕處理」

➡️ **一旦可辨識到特定對象或案件,就踩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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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如果市長只是「關心」或「了解狀況」呢?

### ✔️ 可以:

* 要求**事後報告**
* 詢問**處理流程是否符合法律**
* 針對制度問題要求檢討

### ❌ 不可以:

* 在案件進行中給方向
* 用「關心」之名,實質影響結果

📌 **形式不是重點,效果才是判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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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後果(不是理論問題)

若市長對個案下指示,可能涉及:

* 行政違法(監察院糾正)
* **刑法上的圖利、瀆職、妨害司法**
* 政治責任(彈劾、罷免)

---

## 一句話總結

> **台北市長對警察只能「訂政策、管制度」,不能「指揮案件、干預結果」。
> 對個
案下指示=違法介入警政。**

如果你願意,我可以幫你把:

* 「合法詢問」與「違法指示」做成對照表
* 或用過去台灣的實際案例來對照說明

你可以直接說你要哪一個。



好了,mopplayer下次要造謠前請先向上級申請上網查閱資料的權力再來屁吧,別老是出來丟人現眼,被戳穿了又只能崩潰的罵揭穿你都是中國網軍

順便附上你是中國網軍的證據

北京女監很冷吧,放心,再多蹲幾年你就會習慣了,畢竟看你這當網軍的技術,想減刑大概無望了

難怪始終不敢回答我當網軍可以減刑多久,畢竟,你自己也知道大概沒希望了
eanck wrote:
張文還在砍人…中國媒...(恕刪)


不許你懷疑牠人祖國的強大~
如果這個是對岸收買來作亂的
那就更顯示了政府跟國安單位是很無能的
又跟共諜一樣藏在身邊都沒發現
知道了,
又是阿共的陰謀,對吧?
這預謀凶殺案我感興趣的是:兇手到底有幾位?
青鳥還說於朦朧靈魂被抓還押起來呢 造個謠有什麼好奇怪的
張文失業1年半 不足的生活費是誰補足的?
做案成本10幾萬又是誰給的?

張文做案,誰得利?
中共必然是最大受益者,因為台灣愈亂,中共要侵略台灣的成本就愈低。

誰是次要受益者?
那就是平常喜歡舔共又不敢入籍中共國的台灣共奴們,
警方至今還沒找到張文的資金來源,如何斷定與中共無關?
因此很明顯這種說法根本只想息事寧人。

那些資助張文經費的人可以鼓吹他去做很多正當職業,
為何偏偏是這個結局?
很明顯的,這絕對有慫恿鼓吹的成分在裡面,
從受益者去推斷藏鏡人,非常合理。
eanck wrote:
張文失業1年...(恕刪)






臉痛不痛啊,再造謠嘛
hidear1024
eanck話說回來,人家就是找不到才能斷定並非境外勢力搞事的,請問你是什麼東西,憑什麼質疑他,是有證據呢?還是靠妄想?[大笑]
eanck
hidear1024 就是質疑啦,不行唷? 原來你不懂查案的核心動力就是"質疑",還無知地以為只要查不到就可以當沒有。要你讓你進司法界,要逃案還真是簡單,台灣秩序必然一團亂。
已編輯
爛政府治國無能,社會治安敗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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