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player wrote:
CHLEEE...(恕刪)
來,我知道你上網都會受到上級的監視,所以無法得知台灣警政的確實狀況,所以幫你問了chatgpt
問:台北市長能否對對警察執法做出指示?
**結論先講:原則上「不能」,而且這個「不能」是非常明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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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說「不能」?(法律邏輯)
### 1️⃣ 警察執法的核心原則
警察執法必須遵守:
* **依法行政**
* **警察政治中立**
* **專業獨立**
一旦台北市長對「特定個案」下指示,例如:
* 要不要辦
* 要不要抓
* 要從嚴或從寬
* 要不要搜索、驅離、取締
👉 **就已經構成對個案執法的介入**,這在法律上是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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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市長的「行政指揮權」只到「政策層級」
市長的合法權限是:
* 訂定治安政策
* 設定執法重點(反詐、掃黑、交通安全)
* 要求警察局提出方案與報告
⚠️ **但不能把「政策」落到「某一個人、某一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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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分界線(實務判斷)
### ✔️ 合法的說法(不碰個案)
> 「請警察局依法律加強夜間噪音取締」
> 「近期詐騙多,請警察局提出專案」
### ❌ 違法的說法(碰個案)
> 「某某活動不要取締」
> 「這個人先別辦」
> 「那起衝突案從輕處理」
➡️ **一旦可辨識到特定對象或案件,就踩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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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如果市長只是「關心」或「了解狀況」呢?
### ✔️ 可以:
* 要求**事後報告**
* 詢問**處理流程是否符合法律**
* 針對制度問題要求檢討
### ❌ 不可以:
* 在案件進行中給方向
* 用「關心」之名,實質影響結果
📌 **形式不是重點,效果才是判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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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後果(不是理論問題)
若市長對個案下指示,可能涉及:
* 行政違法(監察院糾正)
* **刑法上的圖利、瀆職、妨害司法**
* 政治責任(彈劾、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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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句話總結
> **台北市長對警察只能「訂政策、管制度」,不能「指揮案件、干預結果」。
> 對個
案下指示=違法介入警政。**
如果你願意,我可以幫你把:
* 「合法詢問」與「違法指示」做成對照表
* 或用過去台灣的實際案例來對照說明
你可以直接說你要哪一個。
好了,mopplayer下次要造謠前請先向上級申請上網查閱資料的權力再來屁吧,別老是出來丟人現眼,被戳穿了又只能崩潰的罵揭穿你都是中國網軍

順便附上你是中國網軍的證據

北京女監很冷吧,放心,再多蹲幾年你就會習慣了,畢竟看你這當網軍的技術,想減刑大概無望了

難怪始終不敢回答我當網軍可以減刑多久,畢竟,你自己也知道大概沒希望了

























































































